谷歌反壟斷敗訴,背後竟可能藏貓膩?

聯邦法院花了將近一年的時間才裁定谷歌的互聯網搜索業務具有違反聯邦反托拉斯法的特徵。

這還算容易的。接下來,美國地方法官阿米特·梅特拉麪臨着一個更爲艱鉅的挑戰:該如何應對。

梅特拉得出結論,谷歌通過強硬手段,違反了《謝爾曼反托拉斯法》,確保美國幾乎每個用戶的互聯網搜索請求都流向谷歌搜索,而非微軟的必應等競爭對手的服務。

梅特拉發現,谷歌在這方面做得如此之徹底,以至於任何潛在的競爭對手幾乎都難以立足。

谷歌通過掌控多個在線瓶頸點獲得了成功。

而 Chrome 的默認搜索設置會把您導向谷歌。

同樣,谷歌搜索是 Android 手機的默認設置,包括三星、索尼和摩托羅拉在內的 Android 智能手機生產商爲此獲得了數十億美元的報酬來維持這種狀態。

谷歌還支付了更多的數十億美元,從而成爲 iPhone 上的默認搜索服務。

谷歌對三大無線運營商,即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T-Mobile 以及威瑞森(Verizon),也採取了相同的舉措,以確保它們不會在手機上安裝競爭對手的搜索應用程序。僅在 2021 年,谷歌就向這些公司支付了超過 260 億美元,以確保其搜索服務的主導地位。

當無線運營商和蘋果公司在交易中請求獲得些許靈活性,從而能夠爲客戶提供更多搜索選項時,谷歌態度堅決:如果你們還想讓數十億美元繼續流入,想都別想。

消費者如果願意,可以自由選擇其他搜索服務,但大多數人只是使用默認設置。甚至連梅特拉都承認,谷歌的搜索服務遠比其當下的任何競爭對手出色。一位蘋果高管作證說,微軟實際上無法支付足夠的錢讓蘋果改用必應——因爲它實在不怎麼樣。

那麼,爲了讓公司堅持使用更好的產品而付費會有什麼危害呢?如果谷歌這樣做是爲了排擠競爭對手,那就有危害了。

但聯邦法院數十年來一直採用的經典“消費者福利”標準又怎樣呢?

該標準認爲,除非壟斷企業的經營行爲導致消費者面臨更高的價格或更差的產品質量,否則壟斷不算問題。

這一原則能讓谷歌擺脫干係嗎?畢竟,搜索服務相當不錯,數十億使用它的用戶一分錢都不用付。

但僅僅由於排除了競爭的可能性,谷歌或許就已經扼殺了各種本可能讓消費者受益的創新。此外,谷歌真正的客戶,即支付賬單的客戶,是在谷歌搜索上購買廣告的大大小小的企業。據梅特拉稱,他們正在被宰。

法官認定,谷歌對搜索的壟斷致使該公司對其廣告超額收費。如果市場上有兩三個成功的搜索引擎,在線廣告的成本會降低,企業可以將更多的收入用於其他方面,比如爲客戶生產更好的產品。

梅特拉現在必須確定糾正這些錯誤的最佳途徑。

“政府贏了一場官司卻可能輸掉整場戰爭,這是很容易出現的情況,”東北大學經濟學教授約翰·誇卡說道,他曾是聯邦貿易委員會主席莉娜·汗的顧問。“我並沒有低估這其中的困難。”

誇卡稱,對 Alphabet 進行部分拆分或許是有意義的。他將其與 1982 年 AT&T 電話壟斷的拆分相比較,那次拆分給電信業帶來了競爭,降低了價格,並最終促成了從手機到移動應用程序的創新。

例如,如果谷歌不再控制安卓和 Chrome 瀏覽器,這些資產的新所有者既可以選擇其他默認搜索服務,也可以在設置過程中讓用戶自己進行選擇。谷歌搜索將失去兩個鎖定用戶的最有效方式,爲可能降低廣告成本並開發出更好的互聯網搜索方式的競爭對手打開大門。

彼得·科漢,巴布森學院管理學實踐副教授,懷疑我們能否看到如此激進的舉措。實際上,他希望看不到。“作爲一個非常滿意谷歌搜索的用戶,”他說,“我不認爲谷歌的所作所爲有什麼危害。”

科漢預見到一種更爲溫和的補救辦法。例如,谷歌可能會被命令取消獨家默認交易。在初始設置階段,所有的瀏覽器和智能手機都會讓用戶選擇他們自己喜歡的。這是一個簡單的改變,可能會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或者並非這樣。大多數消費者最終還是會選擇谷歌,因爲它是最好的。一個有價值的競爭對手或許能改變這一狀況,但追趕的成本高得驚人。梅特拉裁決中引用的谷歌 2020 年的一項研究估計,蘋果要推出一個能與谷歌搜索相媲美的產品,前期需要花費 200 億美元,每年的運營成本還需要數十億美元。即使是蘋果也不會下這麼大的賭注。

這意味着此次反壟斷的失利或許會使谷歌遭受創傷,可能會稍顯謙卑,但依然完全處於主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