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應該選哪種房?郭紀子:看看日本5萬人死傷的經驗

日本關西住宅。(圖/郭紀子提供)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房市經過3年反轉,房價進入盤整階段,不少購屋族已開始進場看屋,但應該優選哪種房子才安全?對此,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指出,鄰國日本人用5萬人死傷所換來的經驗,可作爲借鏡

1995年1月17日日本關西發生7.3級的阪神地震,據官方統計,當時造成6434人死亡、4萬3792人受傷,因房屋受創必須住進組合屋的人數約32萬人,也造成房屋不同程度損壞近40萬棟。郭紀子表示,阪神大地震的發生,也讓日本民衆買房標準出現重大轉折。

郭紀子指出,阪神大地震災難之前,管理費、修繕金比較低的集合住宅比較好賣,但災難之後,民衆意識轉變,更加註重安全及集合住宅的物業管理品質,因此管理費、修繕金比較高以及管理維護較佳的集合住宅也隨之受到購屋者青睞。他認爲,「這是日本人用5萬人死傷換來的經驗,值得臺灣民衆借鏡。」

跟隨臺灣物業管理學會正在日本參訪的郭紀子也引述日本穴吹培訓學校館長藤原剛志說法,他指出,1991年前後,日本土地價格開始下跌,日本民衆大量帳面資產在短短的一兩年間化爲烏有。不過,1994年~2002年卻是日本出現的第六波購屋潮時期,其中高機能系統廚具自動斷熱性能)、高附加值服務中心公共設施)、高安全性防盜耐震)的公寓大樓產品開始變得熱銷,且一直延續到至今。

另外,郭紀子也觀察,相較於臺灣,日本政府建築物的防震要求嚴格,根據《日本建築物抗震改進促進法》規定,在日本如果一個建築無法透過修繕而達標的話,只有拆除一條路,絕無其他餘地

而依據日本《區分所有權法》規定,公寓大廈大規模修繕工程經過「管理組合會」(相當於臺灣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半數同意就可達成決議,若決議執行過程中,有住戶不繳納修繕費用,公寓大樓理事會(相當於臺灣的管理委員會)可透過法律手段強制購買該戶區分所有權。

郭紀子指出,相較之下,臺灣公寓大廈管理的相關法令太過寬鬆且執行不落實,導致大量安全堪虞的集合住宅得不到整治建議應該導入日本的法令規範。▼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圖/記者葉佳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