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無辜!飼主欠債跑路 愛犬慘留租屋處活活餓死

王姓女子2021年因爲欠錢跑路,卻將自己養的狗棄置在租屋處,將其活活餓死,遭桃園地院依動保法判處拘役40天,併科罰金20萬元。(賴佑維攝)

王姓女子2021年因爲欠錢跑路,卻將自己養的狗棄置在租屋處,將其活活餓死。房東因王女沒繳納房租,才發現此事。桃園地院審理,依動保法判處拘役40天,併科罰金20萬元。

桃園地院審理,王女2020年9月8日向邱男承租房屋,並飼養犬隻。2021年10月時繳納當月房租,並稱還要續租,但是因爲欠錢,在11月跑路,且將狗關在陽臺的籠子,導致狗因爲缺水、長期飢餓、嚴重營養不良而死亡。12月時,因爲王女沒有繳納房租,房東聯繫她後,自行到租屋處查看,才發現此事。

王女坦承犯案,法院認爲,王女身爲飼主,應善盡照護義務,既知其離開房屋後將不復返,自應將飼養的犬隻攜離,或委由親友照料,或尋求動物保護團體或機構協助,卻未尊重愛護生命,逕自離開房屋不復返。念其犯後坦承犯行,並非全無悔意,依動物保護法處拘役40日,併科罰金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