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0年請808天假被炒 判決出爐跌破衆人眼鏡

一名在汽車公司工作20年的員工,因爲請808天的假被開除,不料告上法院後判決令人意外。(示意圖/達志影像)

我國勞基法規定,工作滿20年有25天特休假,近日有媒體報導,一名員工因爲向公司請了超過8百天的假被開除,沒想到一狀告上法院後,判決結果出爐跌破衆人眼鏡。

根據《鏡報》報導,一名任職於知名汽車公司「Jaguar Land Rover」長達20年的男子維克,在西米蘭德茲的製造工廠負責輪班作業,但因健康因素,這20年來共請了808天的病假,2018年還被診斷出患有髖關節方面的疾病,必須動手術。

報導指出,該公司以維克「行爲、能力有所不足」,影響到公司生產狀況爲由將他解僱,公司經理在法庭上指出,維克請的這808天病假成本將近10萬英鎊(約新臺幣308萬元),加上維克自2000年起就沒有達到全勤,因此公司不得不做出這樣的決定。

遭開除的維克不滿告上法院,沒想到法院最後判決公司須賠償維克的損失。承審法官認爲,該公司應該遵守考勤程序,事先警告員工並要求改進,且維克在手術復原期間,公司仍指派需久站的工作,讓維克無法負荷。

法官表示,公司應考量醫生建議,提供維克能坐着的工作,而非直接開除,否則在勞資雙方立場上並不公平,因此最後判決該公司必須支付賠償金彌補維克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