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扣押員工薪資命令 兩點要注意

高雄國稅局指出,每個月所扣押的金額,可開立支票或購買郵政匯票寄交國稅局,代爲繳納欠稅款。

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公司接獲執行分署的扣押命令時,該名員工如仍在職,應確實依扣押命令辦理,千萬不可置之不理,以免移送機關向行政執行分署依《強制執行法》第119條第2項對服務單位進行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