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年內派發“紅包”3000餘次,債基做主力、ETF出新花樣

今年以來,A股市場震盪持續調整,上證指數仍在3000點上下徘徊,而公募基金分紅也在持續進行。目前,年內已有超過2100只基金產品進行了分紅,累計金額超過941億元。從產品分類來看,債券型基金仍是分紅的主力軍,ETF產品則成爲了“新勢力”。

業內有觀點認爲,基金分紅的本質是“將左口袋的錢轉移到右口袋”,意義不大。但也有基金人士表示,對於投資者來說,基金分紅可以提升投資體驗,還可以先鎖定一部分收益,規避行情下跌時資金大幅縮水的風險。

年內分紅超941億元

Wind數據顯示,截至7月4日,今年以來實施了分紅操作的基金產品數量已經擴至有2130只(不同份額分開計算,下同),累計分紅次數爲3086次,合計涉及金額超過941億元。相較於去年同期,分紅產品數量及次數分別增加了10.36%、9.7%,分紅金額同比減少1.08%。

從基金類別來看,不論是分紅數量還是分紅規模,債券型基金擔當主力選手,分紅次數超過2800次,佔比超過90%;涉及金額爲805.1億元,佔總量的85.55%。而主動權益類產品佔比進一步降低,年初至今的累計分紅金額爲26.39億元,佔比不到總量的3%,而去年同期爲9.27%,金額超過88億元。

數據顯示,年內發出1億元以上“大紅包”的產品有254只。具體而言,華泰柏瑞滬深300ETF僅進行了一次分紅,但以24.94億元的分紅總額位列第一;南方中證500ETF則以12.67億元的分紅金額緊隨其後。

在分紅金額排名前十的產品中,股票型基金共有三隻,除了上述兩隻外,還有華泰柏瑞紅利ETF,僅分紅一次的金額達7.97億元。其餘7只均爲債券型基金產品,如分紅金額也同樣超過10億元的中銀證券安進A、金鷹添盈純債C。

前者今年以來已經進行了2次分紅,累計金額爲12.01億元;後者的分紅次數已經達到4次,合計金額爲11.49億元。此外,如鵬華中債1~3年農發行C、中銀豐和定期開放等,分紅金額均超過5億元。

基金公司方面,今年以來廣發基金旗下分紅產品數量最多,有82只產品實施了分紅,博時基金、平安基金則分別以67只,64只排在第二、三位;此外,華夏基金、易方達基金、招商基金、南方基金等公司年內也有超50只產品實施分紅。

就額度而言,年內派發分紅的134家基金公司中,分紅金額超過20億元的有14家。其中,華泰柏瑞基金憑藉前述兩隻ETF的分紅,以總額36.55億元領先同業;鵬華基金則因旗下多隻債基實施分紅,累計以30.07億元排名第二。

分紅機制出現新變化

基金分紅是基金運作的常規動作,是指將基金收益的一部分以現金或者紅利再投轉爲份額的方式派發給投資人,而這部分收益本來就是基金單位淨值的一部分,只是通過降低淨值,把一部分資產提前返還給投資者。

這意味着,分紅並不是來自於基金業績之外的“額外收入”,而是基金投資收益的一部分。“一般情況下,基金資產是在有盈利的基礎上,才執行分紅的。”華南一位基金產品部人士認爲,對於投資者來說,基金分紅可以先鎖定一部分收益,規避行情下跌時資金大幅縮水的風險。

該人士進一步表示,基金分紅本質是基金單位淨值的一部分,利用分紅也可以降低管理規模、減緩投資者集中贖回的壓力等。此外,部分基金產品出現高頻次分紅,是因爲產品合同有規定,對產品淨值或分配次數都有一定的限制。

記者查閱多份基金公告看到,不同的產品對基金分紅的條件和次數也有所差異。例如某權益類產品規定,該產品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爲4次,最少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另一隻債券型基金則規定,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該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2次,最多分配12次,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記者注意到,有部分ETF產品開始“卷”分紅。

工銀中證A50ETF在基金合同中新增了季度分紅條款,上市後僅四天就實現了第一次分紅。招商中證紅利ETF修改合同,分紅節奏在原來半年一次的基礎上,調整爲按季度分紅。此外,國泰上證國有企業紅利ETF、萬家中證紅利ETF等多隻產品則有月度分紅的相關條款。

今年以來,ETF產品的分紅力度和頻率有明顯提升。截至7月4日,年內有24只ETF產品分紅了31次,合計金額超過56億元;而去年同期只有10只,分紅金額爲30.19億元。

其中,3月6日成立工銀中證A50ETF、萬家中證紅利ETF和4月底成立的國泰上證國有企業紅利ETF等產品均有兩次分紅。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產品並非每月或每季度固定分紅,而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如超額收益率達到0.01%以上時。

對於“可月月分紅”機制,業內也有不同觀點。一位基金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他看來,ETF這樣高頻率分紅,屬於“營銷噱頭,意義不大”。雖然分紅能夠爲投資者提供資金迴流,但分紅後的基金淨值會相應下降,且分紅並不等同於基金的盈利能力。

贊同者則認爲,此舉是提升基民投資的獲得感、改善持有體驗;另一方面則是力爭提供更高頻的月度現金流,便於投資者安排後續的財務規劃。此外還希望鼓勵更多投資者培養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的理念。

也有基金公司人士與記者交流時表示,其公司內部也有討論過產品是否要修改成“月度分紅”,最終選擇擱置。“月度(分紅)有些過於頻繁,也難以保證每個月都盈利可以分紅,如果這樣宣傳了又做不到,投資者的體驗會有落差。”一位頭部公司基金人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