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拍板對Uber「一罪一罰」 48件違規罰單恐破11億
▲公路總局拍板「一罪一罰」,新法上路後已抓48件違規,罰單金額恐破11億。
「Uber」條款上路,Uber公司與合作駕駛面臨10萬以上2500萬以下罰款,自新法上路以來,公路總局已攔查取締48輛Uber違規車輛。公路總局近來經討論後,也認定Uber是累犯,因此採取「一例一罰」,最快農曆年後就會對Uber公司開出第一張100萬罰單,若以48件違規都順利開罰來計算,累計罰款金額已破11億5千多萬。
Uber條款於1月6日正式實施上路,Uber公司面臨最高2500萬重罰,根據交通部訂出的裁罰基準,第1次違規被抓,最低開罰金額從100萬元起跳,第2次開罰500萬元,第3次1000萬元,被抓第6次以上或6個月內連續違規3次以上,就將直接處新臺幣2500萬元罰鍰,且會罰到改善爲止。
▲Uber條款上路,Uber公司面臨最低100萬以上,2500萬以下鉅額罰款。
截至目前爲止,公路總局已取締到48輛Uber違規車輛,並開出「舉發單」,依照程序法院認定開單後,Uber公司會有15天申訴期,申訴期滿確認違規後,公路總局纔可開出處分書罰單。但對於申訴期內的違規行爲,除司機可個別開單外,是否要對Uber公司逐一開單問題,公路總局近期則找來律師討論。
公路總局運輸管理中心副執行秘書樑郭國表示,公路總局經討論後,認定Uber屬累犯,應該要嚴格處理,因此決定採取「一罪一罰」,以目前已被取締的48輛違規車輛來算,若Uber公司並無申訴都順利開罰的話,預估罰款金額已高達11億5千多萬元,最快農曆年後就會開出第一張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