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寮鮑產季期間禁大陸鮑進口 新北市府:杜絕不當傾銷
▲ 貢寮鮑產季期間禁大陸鮑進口,新北市府:杜絕不當傾銷。(圖/新北市漁業處提供,下同)
新北市貢寮區是「貢寮鮑」的重要產地,爲維護貢寮鮑養殖產業發展,新北市政府建議中央在貢寮鮑產季期間對大陸鮑魚的進口進行控管以限制不當傾銷,獲經濟部支持,公告自每年11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貢寮鮑產季期間,禁止大陸鮑魚來臺。
貢寮鮑是新北市貢寮區養殖的臺灣鮑(俗稱九孔)及雜交鮑(俗稱鮑魚)的統稱,經統計2018年度九孔的產量約200多公噸、鮑魚的產量約50公噸,總計約250公噸,主要以生鮮方式銷售。
2018年度鮑魚進口量爲3011公噸,主要是中國大陸的鮑魚,進口量約2804公噸佔總進口量93%,經調查市售中國大陸產鮑魚(俗稱一口鮑)與貢寮產九孔的上市體型規格相近,就價格而言,中國大陸產鮑魚售價遠比貢寮產九孔便宜,形成同類產品不當競爭,嚴重阻礙貢寮鮑產業的發展。
貢寮區漁會總幹事林麗美表示,貢寮區潮間帶養殖池擁有清澈乾淨的水質與天然的養殖環境,所生產的貢寮鮑都是最頂級的,貢寮鮑也全部都通過藥物殘留檢驗,政府在貢寮鮑產季期間禁止中國大陸進口的活鮑魚進口,可避免廠商以大陸活鮑冒充貢寮鮑銷售,並讓消費者對臺灣在地優質水產品有信心與安心,這纔是最重要的事情。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新北市政府執行「未上市水產品產地監測計劃」,依據衛生福利部發布之「水產動物類衛生標準」、「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及「一般食品衛生標準」對貢寮鮑進行上市前安全檢驗,從源頭控管保障民衆食用貢寮鮑的安全。
新北市政府持續輔導貢寮區漁會及養殖戶提升貢寮鮑產銷機能,並輔導養殖戶使用生產追溯條碼或取得產銷履歷證明以提升品質,讓貢寮鮑與大陸鮑做出市場區隔,讓全國民衆都能品嚐到來自東北角安全無污染的貢寮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