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約有疏漏? 這家公司在臺灣蓋捷運引大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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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爲什麼馬特拉在臺蓋捷運會引發如此大的糾紛?其工程合約是否有疏漏?工程合約常見的糾紛有哪些?起因和問題的種類如何?

A:

一、工程合約之種類

雖然有許多不同種類的營建合約,但大約可分爲兩大類,一類爲合約一方系經由「競標方式」而得之營建合約,幾乎所有的公家營建合約和大部分的私人工程都屬此類合約。「競標合約」習慣上有一個固定的標價且含有兩種類型,即單價合約以所定的工程數量爲基礎而每項數量都有一個單價,總價合約則包括合約文件中所提事項及工作之總價。

(本文出自《政府採購法律解析與爭議解決》)

乙方的雜費可爲工作成本的一定百分率,而其百分率隨工作成本而有所變動,固定雜費有一最高額度的保障,如:分紅的固定雜費或分配工程項目餘額之固定雜費(注1)。

二、工程合約管理的重要性

在國外如美國,鑑於合約管理的重要,已經由國家考試設置了「公共合約管理師」(Certified Public Contract Manager),並且在大學企管研究所專闢一個合約管理組,訓練合約管理的專業人才,以從事合約管理的工作。

可見合約管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視,我們也應該及早認清事實,做提升合約管理境界的努力。

我國合約管理升級的第一步,就是要普遍建立合約管理專業化的觀念,把合約管理的境界從只注意合約行政,提升爲整個企業行爲的團隊工作。其次,要慎選及訓練適當的人員來從事專業化的工作。第三,就是要有「主動、積極、創新」的敬業精神。

外國的月亮不比我們的圓,外國人也不比我們聰明,可敬的是他們的敬業精神。而這種精神也就是我們千百年前所講的「打破砂鍋問到底的精神」(注2)。

三、合約管理失敗原因的探討

合約管理失敗的原因之一是缺乏合約管理之專業人才。一般人的觀念均將合約管理的工作侷限於合約行政的範圍內,也就是說一般的合約管理從業人員多半是處理例行公事般的準備投標、開標資料,經過審標、決標,然後簽字用印,就算完成手續交差,並未對合約管理的工作全心投入,既缺乏敬業精神,亦沒有研究創新的精神。

事實上生活在這樣一個工業急速發展的時代,企業界任何一種交易或接觸就是一場戰爭,必定有優勝劣敗的局面出現。而這項成敗是整個企業的投入,需要整個企業各部門做團隊性的參與。要深入問題的中心,妥善準備,才能制敵機先,取得勝利。

另一個造成合約失敗的原因是依賴心太重,給人予取予求的機會。通常一份技術合作合約,其正確的作法是在本項合約簽訂完成後,此項技術之使用權利已經移轉給買方,因爲買方已經付過了代價。

這一點在合約磋商的過程中就應該加以確認。事實上,在決定任何一種技術採購之前,我們就應有這種認識,因爲技術合作的本身就是花錢買技術。固然一項新技術的開發具有無上的價值,但是若沒有人賞識或花錢投資來推廣,也就顯得毫無意義。

(本文出自《永然文化出版》作者:李永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