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駕駛未拉手煞車撞進超商 交通局長震怒將重罰9萬
臺北市鬆德路發生公車撞進全家便利商店,所幸無人受傷。(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大都會客運近來事故不斷,6月才發生駕駛忘記拔鑰匙而遭竊,10月還有公車開到一半右前輪胎掉落,5日中午又有公車撞進店家。臺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得知後震怒,要求公運處以最高標準裁罰。公運處表示,駕駛長未拉妥手煞車就離開駕駛座,導致公車倒退滑行並碰撞民宅騎樓,所幸無人傷亡,但過程驚險,重罰9萬。
公運處業務稽查科長樑筠翎指出,大都會客運今日中午12時35分,於鬆德站發生公車碰撞騎樓事故,經調查爲277路公車駕駛長正準備返站休息,駕駛長未拉妥手煞車就離開駕駛座,導致公車倒退滑行並碰撞民宅騎樓,造成屋檐裝潢損壞,所幸無人傷亡。
謝銘鴻得知後也大怒,他批評,絕不容許僥倖行事,並指示公運處以最高標準裁罰,希望業者記取教訓。
公運處長李昆振表示,本案雖未造成人員傷員,但過程驚恐,且有造成人員傷亡之可能,因此已依《公路法》第77條未善盡管理責任,重罰9萬元。樑筠翎補充,並要求業者提檢討報告,並對駕駛員加強教育訓練。
首都客運公司總經理李建文則說,依標準程序,公車駕駛只要臨停都要拉手煞車,停車在坡道時也要放置三角枕木,針對此案將進行通盤檢討,並已與店家聯繫,將全額賠償店家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