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家分享一下從古至今性騷擾的幾個真實案例

話說晚清時期,一個男子在路上行走,一時尿急,左右看看沒人,就在路邊小便。

不成想,一個美女從後面走過來。

男子的聽見後面有腳步聲,嚇一跳,扭頭看去,一個妙齡少女路過,長得膚白貌美大長腿,都長在這男的審美上。

男子本來要回避的,一看四處無人,他就一邊尿,一邊一臉賤笑,用手指着自己的下體要給美女看。

美女嚇得落荒而逃,嚎啕大哭。

回家後,跟家裡人說了後,回到房間越想約覺得羞恥,半夜上吊死了。

按照大清律令,凡是調戲婦女、企圖誘姦,以致婦女自殺的,要判處“絞監候”。於是,男子被捕,案子被送到了刑部。

刑部經過激烈討論認爲,這廝“調戲雖無言語,勾引甚於手足”,於是擬爲“情實”。

最終,這個在今天看來,或許只是一個性騷擾案例的男子,被判處了死刑。

有一個私塾先生,給學生上課,上課時尿急,附近沒找到廁所。

於是便到房子外面遠一點的地方,避開閒人解決。

那私塾先生卸包袱之際,無聊四處張望,無意中一擡頭,竟然發現對面有一個少女在窗外眺望。

這位先生不禁對着少女笑了一笑,那女孩子馬上臉色大變,隨即關了窗。

貌似這事就這麼過了。

私塾先生繼續上課,沒過多久,外面就一片吵吵鬧鬧,私塾一問才知道對面有個少女上吊身亡。

這私塾先生一聽,嚇了一跳,說了聲:“哎呀,今天錯了。”

剛好他的學生中,有一個學生就是這位少女的弟弟。學生跑回家一看,見姐姐莫名其妙上吊自殺,便將老師剛纔說的話說了出來。

少女的父母聽說後覺得肯定有聯繫,就報了官,於是,私塾先生被抓。

最終,同樣也是以“絞監候”罪名,被擬爲“情實”被殺。

以上兩件事在晚清外交家薛福成《庸庵筆記》中有記載。

根據唐人張鷟所撰《朝野僉載》的記載,唐朝開國皇帝的兒子滕王李元嬰好色,經常以王妃的名義,召喚屬下官員的妻子進入王府,加以姦污。

李元嬰手下有個典籤官叫崔簡,他的妻子鄭氏長得貌美如花,剛到洪州,就被李元嬰差人以王妃的名義召喚入府。

鄭氏早就聽說滕王的手段,但無奈只能前往。

果然,一到王府,李元嬰就開始動手動腳。

哪知道這鄭氏也是個暴脾氣,很厲害的角色,做好了以死保節的準備。

鄭氏脫下一隻鞋子便將李元嬰一頓暴打,用手抓得李元嬰滿臉是血,還大聲嚷嚷說:“滕王哪會幹這事,你這傢伙一定是猖狂的家奴冒充的。”

打架聲音太激烈,王妃聞聲而來,李元嬰一臉狼狽,臉上都是血印子,他自知理虧也不好說什麼,只好放鄭氏走了。

李元嬰吃了這番虧,又不好對外說,於是有十多天不敢出門視事。

鄭氏回家後,倒是她老公崔簡被嚇得半死,要去向李元嬰請罪。

李元嬰實在不好說啥,外頭這事又傳得沸沸揚揚,只得作罷了。

1979年,新中國首部《刑法》中,專門設立了“流氓罪”:“聚衆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破壞公共秩序,情節惡劣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團的首要分子,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983年嚴打期間,當時的著名影星遲志強由於經常跟大家一起跳舞,跟女粉絲摟摟抱抱,被以“流氓罪”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出獄後,遲志強的《鐵窗淚》唱遍了大江南北。

“鐵門哪鐵窗鐵鎖鏈,手扶着鐵窗我望外邊;

外邊的生活是多麼美好哇,何日重返我的家園,何日重返我的家園。

條條鎖鏈鎖住我,朋友哇聽我唱支歌;歌聲有悔也有恨吶,伴隨着歌聲一起飛,伴隨着歌聲一起飛。月兒啊彎彎照我心,兒在那牢中想母親;

悔恨沒聽孃的話呀,而今我成了獄中的人,而今我成了獄中的人。

月兒彎彎照娘心,兒在牢中細思尋;不要只是悔和恨,洗心革面重做人,洗心革面重做人。”

1997年,《刑法》修訂,將原來的“流氓罪”取消,分解成了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聚衆淫亂罪、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罪。

2015年我國反家庭暴力法出臺,打通了公權力干預家庭暴力的渠道,婦女在家庭中的人身權利得到有效保護;

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廢除嫖宿幼女罪,加大對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犯罪的懲治力度;

2018年修改後的農村土地承包法新增兩項規定,完善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法律保障依據;

2020年被譽爲“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的民法典正式出爐,切實保護包括婦女在內的自然人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財產權益和婚姻家庭權益;

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了對強姦、猥褻案件的懲治力度;

2021年出臺的法律援助法規定,遭受虐待、遺棄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張相關權益,申請法律援助的,不受經濟困難條件的限制;

道遠且長,雖遠必達;心之所向,行必能至。婦女權益保障工作任重而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