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案學校名稱不能報挨轟 衛福部回擊「別製造恐慌」:最重罰15萬

網路出現不滿割頸案學校名稱不能報導聲音,衛福部反擊稱無助案情發展:「別製造恐慌」。(圖/資料照)

新北國中校園割頸案震驚全臺,憤怒網友也肉搜兇手「乾哥、乾妹」的個資,遭到新北地院和司法院相繼警告,日前律師林智羣不滿兒少法關係,連校名都不能報導,會導致家長持續把兒子「送入虎口」,對此衛福部強調傳播者最重罰15萬,要求網友別製造恐慌。

律師林智羣27日在臉書痛批,割頸案難以防範,因爲老師沒懲罰權,警察也不能隨便進校園,且報導因爲兒少法關係,不得透露聽定少年資訊,雖然本意是保護學校不被污名化,但在這種情況就非常不合理。他表示,之前發生過幼兒園老闆兒子性侵幼童,結果媒體怕被罰,不敢報導是哪間幼兒園,司法文件也都屏蔽名稱,導致不知情家長持續送寶貝孩子入虎口,「這個法條,已經矯枉過正,到底是保護誰?民衆沒有知的權利?其他人的小孩就不用被保護?」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對此迴應,依照兒少法69條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的資訊,傳播者可處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且能連續開罰。

張秀鴛表示,加害人與被害人皆未滿18歲,學校名稱曝光對案件沒有幫助,反而會影響學生受教權,製造寒蟬效應,案件應由司法處理,社會也該冷靜思考體系之間是否有需要完善補充的地方,而非去詆譭、製造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