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實習實驗費十年未調 全教總籲合理補助
四技二專統測考試現場。(本報資料照)
技職教育定位強調「做中學」、「學中做」及「務實致用」,108課綱技術型高中更提高部定實習科目學分數,但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以下簡稱全教總)今(14)日指出,技術型高中實習實驗費收費基準多年未調整,導致學校必須挖東牆補西牆,呼籲政府配合物價設計合理收費方式,並盤點補助方式,勿讓實習實驗費收取不敷使用。
全教總以工業類實習實驗費爲例,在103學年度規定,公校收取新臺幣1900元,私校收取2970元,到112學年度仍是收取相同數額,一成不變。收費最低的農業類,公校維持僅收取800元。
全教總認爲,實習實驗費經費使用內容涵攝整體實習科目學習使用,不僅使用於實習材料購置提供學生練習,尚包含設備維護、水電等之開銷。偏低費用收取,技高學校只能挖東牆補西牆來分攤必要開支,或透過散見於各專案計劃中有補助實習材料費,申請補助補足材料使用經費缺口,如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提升學生實習實作能力計劃等。
全教總提到,以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提升學生實習實作能力計劃經費作業要點來看,受限於總體經費之規模,按實習課程科目數補助,每校補助科目總數,以專業羣科(學程)2、3年級覈定班級數之2倍爲限,且因學校主管機關不同,補助尚要求學校主管機關負擔10%到20%之相對配合款。退一步言,申請計劃通過纔有,沒通過沒有,計劃之補助正凸顯原實習實驗費收費之偏低。
全教總強調,政府一再強調極爲重視技職教育的發展,彰顯技職教育價值,培養具備專業及實作技術力的優質專業技術人才爲產業所用。巧婦難爲無米之炊,第一線的學校承擔了技職教育的責任,向教育部提出兩點呼籲:
一、配合物價,合理調整實習實驗費收費數額標準。
二、盤點各專案補助計劃實習材料費之補助方式,關照每一個選擇就讀技高的學生。
教育部迴應,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規定,雜費及代收代付費(含實習實驗費)系由各該主管機關依用途訂定,並於每學年度開始前公告之。而高級中等學校除向學生收取實習實驗費,以支應課程所需之材料費外,亦得透過實習實作能力計劃、高中職優質化、均質化等計劃,向國教署申請課程所需之材料費。國教署會再盤整學校實務需求,研議調整相關補助事宜。
教育部強調,國教署將持續依學校課程教學之實務需求、教育資源分配等面向,審慎研議合理之實習實驗費數額,並賡續挹注教學資源予各高級中等學校,以持續提升教學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