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男想當「師傅」!謊報年齡:我高三天蠍座…幫男客揉揉摸摸 老闆下場曝

▲高一男爲應徵情色工作室「師傅」工作謊報年齡,害老闆差點GG。(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郭姓男子友人林男開設「情色工作室」,工作室內師專男客進行半套、全套性交易。一名就讀高一男學生想應徵,因爲擔心自己未滿18歲無法錄取,決定虛報年紀,工作室被查獲後,郭、林2人險多吃上一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官司法院最後給予2人緩刑3年。可上訴。

檢方查出,郭男自2017年底起,利用網路架設男極SPA公司網站,並租下4間套房作爲工作室,透過友人介紹或在網路上招募願意從事性交易男性「師傅」,再以LINE媒介師傅與男客進行半套或全套性交易;林男則是負責網站更新、協助聯繫業務

工作室的經營方式爲,男客先透過LINE羣組或撥打行動電話與林男聯繫預約,再依郭男或林男指定的時間地點(工作室、飯店摩鐵)與師傅從事性交易,完成後由師傅向男客收取性交易費用,「半套」每次1600元起至2000元不等,「口交」則加收500元,「性交」則加收1000元。

2019年6月5日下午2時許,警方持搜索票到工作室,這才當場查獲正在進行性交易的2名男客、2名師傅,並將28罐潤滑油、108個保險套證物查扣,同時也發現竟有一名師傅未滿18歲,訊後將郭、林2人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和妨害風化等罪送辦。

郭、林向檢方坦承經營工作室,但否認故意招募未滿18歲的師傅伊森,辯稱,「他說他是高三的學生,快滿19歲了,他說他是89年次11月天蠍座,我知道嚴重性,因爲會害到客人,我沒必要爲了一個師傅做這種事」;伊森作證時則稱,「我當時高中一年級,但跟他說我是高中三年級,我有謊報年齡,故意把年齡報大一點,他沒有看我的證件」。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最後僅依共同犯圖利容留猥褻罪,判郭男有橋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緩刑3年,並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至於林男則被判處有期徒刑3月,德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3年,並於判決確定後6月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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