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查緝私劣菸酒的決心始終如一

110年度執行私劣菸酒查緝績效,高雄市政府成績斐然,經財政部評定爲全國第一名。(圖/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在許多人的記憶中,應該還依稀存在着巷口柑仔店門口懸掛的「菸酒牌」,自從菸酒專賣制度廢除後,菸酒公賣局覈准發放的「圓鐵牌」就逐漸淡出人們的視野,邁入歷史的洪流,成爲臺灣古早味的標誌。一塊小小的鐵牌,不只濃縮着一個時代的回憶,更能看出我國菸酒管理制度,爲了因應世界潮流所做出的努力。

菸酒專賣制度始於日據時期

日據時期爲擴大財源,臺灣總督府推行專賣制度,並於民國前11年1月成立「臺灣總督府專賣局」,逐步將許多重要物資納入專賣範圍,臺灣光復前的專賣品高達8項,包含煙、酒、鴉片、食鹽、樟腦、火柴、石油及度量衡。

民國34年臺灣光復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決定繼續實施專賣制度,成立「臺灣省專賣局」接管日據時期的專賣事業,但將專賣品縮減爲煙、酒、樟腦、火柴及度量衡等5項。民國36年改組爲「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直接隸屬臺灣省政府。迨至民國57年樟腦專賣業務終止,公賣局業務僅保留煙及酒2項。

廢除菸酒專賣制度與國際接軌

在經濟自由化的浪潮下,世界各國要求我國放寬菸酒產銷限制的呼聲居高不下,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與接軌國際,我國於民國89年先後公佈「菸酒管理法」及「菸酒稅法」,並自民國91年1月1日起實施,廢止專賣制度,讓菸酒迴歸稅制。

防堵私劣菸酒第一線 查緝腳步永不停歇

隨着時代腳步不斷前進,「菸酒管理法」歷經5次修正,努力朝向提升菸酒管理效能及遏阻私劣菸酒流入市面的目標邁進。改制後,地方政府成爲防堵私劣菸酒的最前線,其中又以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的表現最爲亮眼。

110年度執行私劣菸酒查緝績效,高雄市政府成績斐然,經財政部評定爲全國第一名。(圖/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110年度執行私劣菸酒查緝績效,經財政部評定「私劣煙品查獲量」、「私劣酒品查獲量」及「私劣菸酒查緝績效考覈」三大考覈項目,均榮獲全國第1名!且已連續6年獲頒財政部私劣菸酒查緝考覈第1名殊榮。

由於私梟常利用船舶走私非法菸酒入境,高雄市幅員遼闊,轄內又有高雄港,導致高雄成爲許多不肖業者「闖關」的首選之地,爲加強邊境查緝,高雄市政府財政局持續與海巡署、警政署、調查局、關務署及港務警察等單位,保持密切聯繫與資訊交流,一同防堵私劣菸酒流入市面。

除了致力於查緝工作外,高雄市政府財政局也積極透過實體設攤、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及戶外影音等多元管道,辦理菸酒法令宣導,希望建立民衆正確的觀念。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特別提醒,年節期間因爲菸酒需求量增加,許多私劣菸酒會趁機流入市面,民衆購買菸酒時,一定要把握「3不1優」原則的:不用來路不明菸酒、不選標示不全菸酒、不買低價劣質菸酒及優先挑選印有財政部「W」標章的優質酒品,纔不會省小錢賠掉健康。

若有菸酒法令相關疑問,歡迎至高雄市政府財政局菸酒教育宣導網

會同海關及調查局查獲走私煙品。(圖/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https://finance.kcg.gov.tw/eduweb)查詢或撥打菸酒諮詢專線:07-3314320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廣告,部分經費來自煙品健康福利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