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輕軌列車廣告粗估千萬 議員質疑「市府收益過低」
高雄輕軌廣告廠商每年繳交180萬權利金給市府捷運局,議員認爲不符比例,且許多廣告與城市形象有衝突、影響乘客觀景視野。記者王勇超/攝影
高雄輕軌年初成圓,許多貼滿廣告的彩繪列車被視爲活動招牌,吸引業者購買,一年廣告收益粗估5百萬、上看千萬,但廣告商每年僅繳180萬權利金給捷運局,議員認爲不合理,市府應與廠商再做收益討論,以達到更合理合作模式;另外輕軌包覆車廂式廣告也遭民衆指擋住觀景視野,部分圖樣與城市形象有衝突,議員要求市府訂定明確管理規範。
目前高市捷運局委由高雄捷運公司經營輕軌24輛列車,其中14輛列車有包覆式廣告,車廂內也會張貼廣告,每個廣告檔期最多3個月;樹德科大行銷系教授黃慶源分析,雖然廣告個案的金額落差很大,但輕軌成圓後運量提升,加上近年高雄演唱會、各類活動蓬勃發展,廣告附加價值被看好,每年廣告收益保守估計達500萬,上看千萬。
捷運局每年預算書中在土地開發基金「輕軌設施廣告收入」爲180萬,目前與廣告商「高瞻廣告」簽約,由對方負責招攬廣告,廠商年繳180萬權利金後自負盈虧,但同一時段需提供最多3輛列車作爲市政活動、公益宣導等用途;據瞭解年初輕軌甫成圓、運量大漲時,最多曾有10輛彩繪廣告列車上路,廠商爲此收益不少。
市議員簡煥宗表示,輕軌包覆式廣告創造行銷效益與廣告產值,運行在路上相當醒目,除了可以遮陽以降低車內溫度的目的,還能收取廣告費用、增加營運收入,但捷運局每年的輕軌廣告收入僅有180萬,實屬不合理,尤其今年輕軌成圓,在市區曝光度增加,市府應與廠商再做收益討論,以達到更合理的合作模式。
此外,輕軌車廂包覆式廣告在車窗上採「洞洞貼」可透視形式,過去就有不少乘客抱怨其阻擋觀賞視野,降低觀光價值,甚至產生頭暈不適感;議員許採蓁表示,輕軌廣告尚欠缺規範,許多車體廣告與整體站體、城市景觀產生衝突,旅客也無法清楚欣賞窗外市景,要求比照北捷訂定《高雄輕軌及捷運廣告視覺聽覺設計管理規範》。
高捷公司表示,高瞻公司代理廣告契約期限至明年7月11日,高捷並未收取任何廣告分潤抽成,全由捷運局收取權利金並委外承攬廣告業務,高捷公司已訂定輕軌廣告審覈標準,經捷運局同意備查,其規範廣告內容不得涉及政治選舉或違反公序良俗,另外輕軌車窗應保留3分之1以上之裁型空間,供乘客欣賞市景。
捷運局表示,鑑於輕軌廣告效益提高,年初已要求營運單位調升廣告權利金爲每月21萬元,增加回饋挹注市府財政收入,今年上半年,市府取得輕軌「附屬事業收入」已達126萬;後續年度將視整體運量及廣告效益擴增情形,洽營運單位研商權利金調整事宜。
高雄輕軌廣告廠商每年繳交180萬權利金給市府捷運局,議員認爲不符比例,且許多廣告與城市形象有衝突、影響乘客觀景視野。記者潘奕言/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