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女薪資差距 從7K擴大到9K
高市議員李眉蓁16日赴議會總質詢提到,高雄男女薪資差距從2018年的7000元,擴大到2022年的9000元,她要求市府實現女性薪資正義。(摘自高市議會YOUTUBE)
國民黨高市議員李眉蓁16日質詢時提到,女性在職場工作的比例提高,但高雄男女薪資差距卻從2018年的7000元擴大到2022年的9000元,她要求市府實現女性薪資正義。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迴應,男女薪資差距必須從產業結構着手,配合適時調整基本薪資跟時薪,來改善相關問題。
李眉蓁質詢指出,她發現高雄對女性薪資不夠友善,高雄2018年的女性就業人數爲60萬人,到2022年成長到61萬;高雄女性在2018年的平均薪資約落在3萬元,到2022年女性平均薪資約3萬3000元左右,經過5年時間,只多了3000元,成長幅度不大,但同期男性平均薪資則是從3萬7000元漲至4萬2000元,讓男女薪資差距逐漸擴大。
陳其邁表示,近年來因應全球供應鏈重組,加上俄烏戰爭、疫情催化,臺灣在製造業的出口訂單有大幅成長趨勢,所以製造業薪資水準跟服務業有明顯差距。要改善男女薪資差距,最重要是得從產業結構着手。另外,基本薪資跟時薪也要隨着經濟發展、物價適時調整,才能讓民衆生活獲得保障,也縮小男女、各產業別的薪資差距。
民進黨高市議員黃彥毓認爲,臺灣社會普遍薪資都有落差,當然背後的因素有很多,他覺得最大原因是行業別,目前高科技產業、營造業等相對高薪的行業男性居多,女生多數則從事行政工作,待遇就相對沒那麼好,所以纔會有男女薪資落差的問題出現。但他絕對支持男女平權議題,若是從事相同工作、工時,一定要給予相同待遇,絕不能因爲性別而有「同工不同酬」的狀況發生。
高市府勞工局副局長陳石圍表示,根據勞動部統計,男女薪資差距約15.8%,而高雄的勞檢從去年開始,就針對性別平等實施專案檢查。薪資部分的確因爲每個行業屬性不同導致薪資有落差,但《性別工作平等法》與《勞基法》均規定,不能因爲性別,讓起薪有所落差。勞基法更規定,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薪資就不能因爲性別造成薪資差異,勞檢時會針對相關法令對僱主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