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浪犬害人摔車終身癱 餵養婦被訴

高雄市歐姓婦人收養的流浪狗衝到道路上與機車對撞,造成騎士頭部外傷、腦部重創癱瘓,歐婦被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嫌起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1名70歲歐姓婦人借用洗車場空間放置狗籠安置及餵食流浪狗,去年1月27日下午,歐婦前往開啓狗籠準備餵養時,1只流浪狗竟衝到馬路上,撞上騎機車的李姓男子,李男人車倒地,頭部受到重創,造成頭部外傷合併腦出血、顱骨缺損及水腦症,無自理能力全身癱瘓,需專人全天照顧,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歐婦疏縱流浪狗在道路上奔跑肇事,依過失致重傷罪起訴。

據檢方調查,家住高雄市鳳山區的70歲歐婦,平常向在北賢街經營洗車場的蔡姓男子借用空間放置狗籠,收留附近流浪犬並餵養。去年1月27日下午4時許,歐婦前往餵養,打開狗籠那一刻,其中1只流浪狗突然快速衝出,並往馬路狂奔,剛好李男騎機車經過,不及閃避撞上流浪狗,當場人車倒地,頭部朝下重摔受創。

送醫後發現有頭部外傷合併大腦硬膜下出血和蜘蛛膜下腔出血,顱骨缺損及水腦症,無力自理需24小時專人照料,恐終身癱瘓,李男妻子憤而對歐婦提告。

歐婦向檢察官坦承在洗車場餵養流浪犬,但萬萬沒想到會發生對撞意外,她反指李男騎車太快來不及剎車才造成車禍,但檢方調查時,依行車記錄器畫面推斷,發現李男車速僅48公里,未超過該路段50公里速限,歐婦顯然未對流浪狗盡到管理責任。

檢察官認定,歐婦借場地餵養流浪狗,卻未對流浪狗有適當管束,造成流浪狗衝出與李男對撞,造成重傷害,未盡養顧責任有明顯疏失,全案偵結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嫌將歐婦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