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禁用除草劑成效佳 今年尚無違規案件
高市府環保局於2019年5月9日正式實施「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施行3年下來,環保局共接獲34件使用除草劑檢舉案件,其中8件違規屬實,環保局針對行爲人依法裁罰,今年度則尚無查獲違規案件。(高市府環保局提供/洪浩軒高雄傳真)
爲了維護城市友善環境生態,高市府環保局於2019年5月9日正式實施「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施行3年下來,環保局共接獲34件使用除草劑檢舉案件,其中8件違規屬實,環保局針對行爲人依法裁罰,今年度則尚無查獲違規案件,顯見禁用除草劑政策已逐漸獲得民衆認同。
由於除草劑有刺鼻臭味,且民衆不慎觸碰恐會有嚴重過敏反應,因此,高市府環保局2019年訂定「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除了農牧用地、林業用地及養殖用地外,其他非農業用地全面禁止使用除草劑,例如公園、學校、住宅區、醫院、溪畔以及道路兩側皆在禁用之列,若違規使用除草劑,經檢出除草劑成分將對行爲人、土地所有人或管理人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指出,經過統計,環保局實施「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以來,共接獲34件違規使用除草劑檢舉案件,其中8件採樣送驗的植物樣本,含有嘉磷塞、固殺草等除草劑成分,違規地點以閒置的住宅區爲最多,但今年度截至目前並未查獲任何違規案件。
爲了宣導全面禁用除草劑,環保局除了不定期透過電臺廣播、電視或路口電視牆等多元管道宣導,也積極輔導社區志工及巡守隊以機械除草取代噴灑除草劑,並向農會及農藥販賣店家宣導,勿販售除草劑給非使用於農地的民衆,更針對人口數較多且有大型公園的26個鄰里執行巡查,檢查結果皆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