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教師因公失能住院要自費?健保署迴應了
對於住院期間收取自費的合適性,健保署表示將積極瞭解,若醫院違反規定,將以健保相關法規論處。 (中時資料照)
高雄市鳳翔國中梁姓教師導護執勤被車撞滿週年,日前確定終生失能、不能從事任何工作。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指出,今年10月起醫院要求家屬5周內需自費3周,但同樣因公受傷於秦姓特戰士兵,卻是住院4年均不用自費,感嘆教師待遇不如軍人。健保署今晚迴應,經瞭解,樑女士病情穩定後,家屬曾簽署自費同意書,今年11月4日因病情改變,迄今皆以健保身分住院持續治療。對於住院期間收取自費的合適性,健保署將積極瞭解,若醫院違反規定,將以健保相關法規論處。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傑今表示,今年10月起,醫院迫於健保局壓力,要求家屬5周內需自費3周,但同樣因公受傷的秦姓特戰士兵,卻是住院4年均不用自費。樑師同樣因公受傷卻要自費,讓家屬感嘆教師待遇真不如軍人。
健保署表示,經洽醫院,樑女士去年12月1日受傷,皆以健保身分於國軍高雄總醫院住院治療,截至今年10月,病情已趨穩定,經主治醫師多次評估,可出院療養或轉安置機構長期照護,並通知保險對象及家屬,家屬表示願意以自費方式持續住院並簽署自費同意書(今年10月15日至11月3日)。
目前樑女士於11月4日因病情改變,迄今皆以健保身分住院持續治療。對於醫院以病患病情穩定收取自費醫療費用爲由,健保署表示尊重醫療專業判斷。至於住院期間收取自費的合適性有待商榷,健保署將積極瞭解,若醫院違反健保住院規定,將以健保相關法規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