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房產富商外遇帶回私生子 偷吃幼子音樂老師又被妻抓包
高雄一名富商和洪姓妻子結婚多年,富商卻外遇生下1子,夫妻倆分居後,富商又被洪女抓到出軌私生子的連姓音樂老師,連女不僅與富商同居,還將房門「換鎖」,讓洪女不得其門而入。洪氣炸對富商、連女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兩人應賠5萬元。可上訴。
富商在南部小有名氣,還曾因投資房產有道,接受過雜誌媒體採訪,2011年4月間,富商與洪女結婚,先購入一間豪宅,因與家人感情不睦,豪宅便登記在洪女名下,2015年間,富商再購入另一間房產,同樣登記洪女名下,房貸、水電等支出,則由曾男負責。
但富商卻被洪女抓到出軌李姓女子,還和李女生下1子,富商將私生子帶回扶養後,夫妻倆便分居,洪女也未住在自己名下房子。
孩子長大後,富商幫孩子找來連姓音樂老師指導,洪女有天回到住處,發現門鎖不僅被更換,連女還直接搬進屋內居住,屋內都是連女的女性用品,懷疑富商再度出軌,對象還是孩子的音樂老師。
洪女蒐集證據後,拿出兩人在公衆場合勾肩搭背的合照,氣得對富商及連女連帶求償100萬元。
兩人挨告後否認,稱兩人只是共同投資房產,並沒有不正常交往,至於連女入住洪女名下的住宅,則是洪搬離後,他以每月6000元租給連女,後來門鎖壞了連纔會換掉舊鎖,且合照又不能證明什麼,不願賠償洪女。
但法官發現,洪女提供的合照,富商特別以手勾搭連女肩膀或用下巴貼近連的右肩,因周邊都無其他人在場,富商搭肩、上半身緊靠的狀況,親密度確實已逾一般友人正當交往分際。
法官認爲,連女入住的屋內,並無發現富商的貼身用品,若單依房間照片,不足推論連女和富商同居,兩人並曾發生過親密行爲,考量照片僅能證明富商與連女曾有6、7個月短暫交往,判兩人應賠5萬元較爲適當。可上訴。
外遇示意圖。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