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ETF配息來源 11月起須講清楚

11月1日起,投信不能只揭露「股息」佔比,未來在第二階段確定股息分配數字後,須清楚揭露「收益分配組成」佔比。圖/本報資料照片

爲了消弭高股息ETF的收益平準金之亂,自11月1日起,投信不能只有揭露「股息」佔比,未來在第二階段確定股息分配數字後,須清楚揭露「收益分配組成」佔比,包括收益平準金佔比在內。

近期高股息、季配型的ETF,深受投資人歡迎,造成在分配股息宣佈後,引發投資人大舉買進ETF,因而有投資人向金管會檢舉,標榜高股息ETF卻動用收益平準金衝高配息,金管會要求臺灣證券交易所就ETF平準金亂象出手,要讓投資人知道「配息的來源是什麼」。

有鑑於此,證交所27日公告完成修正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

自今年11月1日起,投信要明確在第二階段確定股息分配後,在公開資訊觀測站清楚揭露「收益分配組成」佔比。

證交所表示,投資有價證券所獲配之收益,向來是投資人理財工具之一,而ETF收益分配組成佔比,也影響投資人的投資決策,爲強化資訊揭露,提升收益分配資訊透明度,爰修正上述辦法第3條第10項第5款文字,將「股息」佔比修正爲「收益分配組成」佔比,增加揭露各收益分配項目佔比資訊。

證交所進一步說明,ETF的股息分配,除了可能來自利息收入、成分股配息之外,還可能包括資本利得及收益平準金等,希望投信能在二階段確定股息後,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基金專用區公告、標示細項,清楚說明所有配息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