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友善!中市推「長者以屋換居」社宅專案 最長可租12年
▲臺中市推出長者換居社宅專案。(圖/翻攝自臺中市政府)
記者李芷萱/綜合報導
臺中市政府爲協助65歲以上長者,日前推出「長者換居社會住宅隨到隨辦專案」,只要申請人及配偶的戶籍內直系親屬在臺中市僅持有1戶無電梯的住宅,且符合「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劃」規定,即可由市府委託的包租代管業者包租,並按以屋換屋的方式,入住社會住宅。
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社會住宅引入日照、輔具、託嬰等社福設施,並設置「社區好站」,招募社福單位進駐提供住民支持與培力、辦理友善社區與鄰里的交流活動,且入住社宅租金也有折扣,租賃契約1次簽訂3年,3年期滿後經資格審查符合,得再續租,合計租期最長可達12年。
此外,長者在臺中市持有的合法房屋,經市府委託業者現勘評定符合「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屋況及租屋安全檢核表」規定項目後,即可由市府委託的包租代管業者包租,再轉租給一定所得以下個人或家庭,但包租期間應與長者入住社宅期間相等。
住宅處表示,長者現持有的住宅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劃能享有許多優惠,包括免費的租屋管理、比照自用住宅稅率課徵的房屋稅與地價稅、每月1萬5千元的所得稅扣除額、每年1萬元房屋修繕補助、居家安全包險費用補助,協助長者輕鬆當房東,原房屋出租給一定所得以下,爬樓梯比較不吃力的個人或家庭,也能再造住宅價值,長者可以多加利用,改善現存障礙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