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風之子寶弟酒駕案 高檢署偵查結果出爐
臺灣高檢署
已故藝人高凌風兒子寶弟(葛兆恩)在今年6月底,酒後找人代駕開車回家,卻因代駕找不到停車場,自行把賓士車從地下室開到路邊,因違停紅線遭警方盤查,警方發現寶弟渾身酒氣,酒測值達0.61毫克,涉嫌公共危險罪。臺北地檢署日前給寶弟緩起訴處分,臺灣高檢署18日駁回北檢再議,寶弟獲緩起訴處分1年,須支付公庫8萬元確定。
6月30日清晨,信義警分局員警巡邏時,發現一輛賓士車從地下停車場駛出後,違停在車道旁紅線,警方上前盤查,發現駕駛爲寶弟且渾身酒氣。警方即對寶弟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達0.61毫克,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請回。
北檢因寶弟認罪,考量他爲酒駕初犯,且無前科,上週偵結本案,給予寶弟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並命他須支付公庫8萬元。
檢察官並將本案依職權送臺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今天駁回北檢再議,因此寶弟獲緩起訴處分1年確定,北檢將於近日命他支付公庫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