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偵辦張安樂 國臺辦隔海相挺:統一是民族大義
▲白狼張安樂日前遭高檢署傳喚,並接受媒體訪問。(圖/記者吳銘峰攝)
「中華統一促進黨」主席「白狼」張安樂,3月30日上午以國家安全法等案件被告身分,被臺灣高等檢察署傳喚。大陸國臺辦2日透過書面答問,隔海表態挺白狼,指稱「主張和追求國家統一是民族大義,應該得到全民族肯定和支持。」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說,民進黨編織各種藉口,瘋狂打壓臺灣支持統一、反對「臺獨」的黨派和人士,製造綠色恐怖,蓄意升高兩岸對立,再次暴露其謀「獨」本性。
他還呼籲,我們(大陸)希望所有臺灣同胞參與到推進統一的正義事業中來。指稱「統一是臺灣前途所在、廣大臺胞福祉所繫」,認爲民進黨「逆潮流而動」,必將自食惡果。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圖/記者曾俊豪攝)
張安樂今年1月,接受大陸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採訪時,說明自己如何協助統戰,諸如透過兄弟轉化中南部年輕人,讓他們「由綠轉紅」,目的是發展「和平統一」的紅色隊伍等。
高檢署立案偵辦後,於3月30日一早傳喚張安樂到案說明,庭訊經過2小時結束,張安樂在離開高檢署時表示,「紅色隊伍」是找回中國人,只要臺灣有中國人,兩岸就永遠和平。他還說,民進黨把兩岸炒作成敵對關係,你只要不去挑釁,兩岸可以和平發展,發生戰爭,讓年輕人衝前面,我們堅決反對。
對於張安樂接受大陸官媒採訪,宣傳自己協助統戰,陸委會年初曾表示,「支持檢調偵辦。」陸委會還說,刑法第115條之一修法已將中國大陸納入外患罪的適用範圍,國安法第5條之一針對爲中國大陸發展組織等行爲,提高刑責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據國安法第2條之一第1款以及第5條之一,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爲大陸地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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