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詐領助理費?羅智強轟:把蘇貞昌、謝長廷也關起來
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圖)特別費案獲檢方不起訴,羅智強直批不應對高虹安雙重標準。(資料照/陳怡誠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去年遭檢舉涉嫌詐領立委助理費約60萬元,臺北地檢署今(14日)依貪污罪將她起訴,引發各界譁然。對此,藍營戰將羅智強舉前閣揆謝長廷、蘇貞昌2007的特別費不起訴標準,質疑謝長廷授權買西裝、紅酒、手機算公務,蘇貞昌委託女兒買童書、飯店宴客等也算公務,但反觀高虹安的情況卻不算公務,而是貪污,如此的雙重標準,符不符合檢察官「刑事審判守門人」的使命?直批「民進黨之心,路人皆知!」
「把高虹安關起來,OK啊!請把蘇貞昌和謝長廷一起關起來!」羅智強今(1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北檢起訴高虹案,一點都不讓人意外,但起訴的理由禁不禁得起檢驗,符不符合檢察官「刑事審判守門人」的使命?在民進黨執政下的北檢,公信力和菜瓜布,也沒什麼差別吧!
羅智強提到,依照北檢起訴書,高虹安是「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拿來做辦公室的「零用金支出」,因此構成《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北檢的故事要成立,第一關就是「高虹安有虛報、浮報加班費嗎?」民意代表助理沒有固定的上、下班區別,寫一篇新聞稿可能30分鐘,但之前的蒐集資料、內在思考如何計算?北檢要說高虹安「虛報、浮報」,北檢的認定,禁得起檢驗嗎?
羅智強指出,依照2007年檢方不起訴謝長廷、蘇貞昌特別費的標準:謝長廷在八王子、三井日本料理、大三元、法樂琪等餐廳用餐是公務?謝長廷授權林宜靜刷卡買西裝、休閒服是拍攝形象廣告所需的公務?謝長廷授權臺北辦事處主任陳雨鑫買紅酒是公務?陳雨鑫妻子在晶華酒店刷卡付餐飲費用是公務?謝長廷授權臺北辦公室主任陳建仲在百貨公司買襯衫、手機贈送友人是公務?在SOGO千福藥局買藥品送友人也是公務?
羅智強強調,蘇貞昌委託女兒蘇巧慧在誠品臺大店購買《給我一隻貓》、《底層的珍珠》、《當我們同在一起》等書是公務?蘇貞昌委託女兒蘇巧寧在凱撒飯店刷卡九千餘元宴客也是公務?因此,拿謝長廷、蘇貞昌特別費的標準來看高虹安案,起訴書所謂「雙眼皮貼、洗頭、卸妝棉補充包(即制裝費)、衛生棉、頭痛藥、臺大醫藥費(即醫療費)、個人餐費(即宴飲費)」算不算「公務」,大家可以公評。
「但如果北檢認爲高虹安這些『不算公務』,所以『是貪污』,那我就要笑了!」羅智強質疑,同樣性質的支出,檢方卻認爲蘇貞昌和謝長廷的「算公務」,所以「不是貪污」。這不是雙重標準,什麼是雙重標準?司法中不中立,人人心中自有一把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