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驚動施明德!對這3機關喊話:民主憲政不值得爲她棄守
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認爲,立法院的保護傘是民主憲政的基石之一,不值得爲高虹安棄守。(資料照,王爵𬀩攝)
民衆黨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被控詐領立委助理費案,檢調今(16)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諭令高虹安以60萬元交保候傳。對此,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呼籲立法院長及檢調、法官「步步慎重」,不要讓人民覺得民進黨「選輸起黑痼」,並直言立法院的保護傘是民主憲政的基石之一,不值得爲高虹安棄守。
施明德今日凌晨在臉書撰寫「高虹安案請照步來!」一文,並表示不要讓人民覺得民進黨「選輸起黑痼(臺語,哮喘)」。他認爲,立法院的保護傘是民主憲政的基石之一,不值得爲高虹安棄守,「立法院長及檢調、法官都請步步慎重!」
施明德提及憲法第 74 條: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以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憲法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停止適用」。施明德提醒,此刻仍「在會期中」,憲法的保護傘,對高虹安委員仍適用。
高虹安被控詐領立委助理費案,檢調15日兵分8路,搜索高虹安立委辦公室、高女住處。據瞭解,高虹安曾試圖聯繫高辦前主任黃惠玟、現任主任陳奐宇等人討論助理費,爲避免高上任新竹市長後,相關證據遭滅失,臨時決定趕在立法院會期進行期間,經立院同意後展開搜索及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