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在惡劣天氣下追風逐浪 可被判囚

香港當局近日公佈連串應對惡劣天氣的措施,當中一項是禁止市民在惡劣天氣之下前往海邊及危險山區追風逐浪,不聽勸告者可被判罰款及監禁14天。

香港去年接連出現惡劣天氣,9月更曾發生「500年一遇」的雨災,期間卻有不少市民犯險,到海邊及危險山區追風逐浪,親身感受大自然的力量,但也因此有人受困,最後報警求助,需要警員、消防員及醫護人員出動拯救。

2017年,曾有消防員因爲拯救被困者而跌死。

針對香港近幾年不斷出現大雨、淹水及山泥傾瀉等異常情況,港府昨天公佈多項應對措施,其中一項是在惡劣天氣之下授權當局關閉海灘或郊野公園,若有人未經許可進入,即屬違法,可被罰港幣2000元(新臺幣8000元)及監禁14天。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昨天公佈相關措施時說,過往不時有人在臺風下追風逐浪,以身犯險。他說,當局執法時會情理兼備,屢勸不改纔會執法,以起阻嚇作用。

據公佈,截至去年9月的3年內,當局曾在山區或水上採取了35次救援行動,被困者全都是在惡劣天氣之下以身犯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