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來臺定居資格 研議緊縮

圖爲香港維多利亞港。(中新社

立法院26日召開第10屆第3會期外交國防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報告「近期東亞情勢發展暨對我影響」。針對政府各部會正研擬修改「港澳居民進入臺灣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緊縮港人來臺定居資格陸委會主委李麗珍透露,現政府規定香港人民來臺有定居和居留兩種,獲准居留後一年左右就可拿到定居資格,比其他外國人士來臺更爲優惠,不過,因應香港情勢改變,我方確實在研議緊縮,但這些還在各部會討論過程中,國安考量政府也會在研議過程納進去。

國安局長陳明通證實,目前已注意到港人來臺規範過於寬鬆問題,但國安局過去比較關注對岸資金透過香港進入臺灣,至於港人來臺,相關制度設計也逐漸完成規畫

陸委會副主委李麗珍則透露,現在規定香港人民來臺有定居和居留兩種,獲准居留之後一年左右就可以拿到定居資格,比其他外國人士來臺更爲優惠,加上未來還要面對香港情勢改變,因此我方確實在研議緊縮,但這些還在各部會討論過程中,那些國安考量我方也會在研議過程納進去。

據瞭解,陸委會目前正協調內政部單位通盤檢討「港澳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以因應香港情勢變化,未來將增加一重「長期居留」的把關程序投資必須是實質投資;專業人士也必須實際在臺執業,估計港澳人士至少需要在臺灣居留2到5年才能領到身份證,其他移民方法例如投資移民或持專業資格等管道也會同步緊縮。不過,陳明通也強調,對在香港參與民主抗爭民運人士,我方站在人道和支持自由民主的立場,當然會從寬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