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分屍嫌犯傳來臺自首法務部籲港追究刑責

箱屍案陳同佳下週三出獄 稱將來臺投案

涉嫌與女友來臺旅遊卻殺人分屍,造成一屍兩命的港籍嫌犯陳同佳,另涉洗錢案在港服刑,傳言陳同佳在23日出獄後有意來臺自首,法務部對此未正面迴應,仍重申港方應在陳同佳刑滿釋放前繼續追訴,臺灣也將迅速提供陳在臺相關證據,讓港方充分掌握臺港兩地全案事證,以查明事實真相,依法追究刑責。

法務部表示,據傳香港檢警機關也已掌握很多未提供臺灣的陳同佳在港證據,並懷疑陳可能是在香港即預謀犯案,香港不是沒有管轄權;此外,陳同佳所犯屬於萬國公罪的涉嫌殺人重大刑案,香港檢警機關也應依照其司法程序,持續積極偵辦,以還給被害人及其家屬公道。

法務部強調,臺灣將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迅速提供港女分屍案在臺相關證據,讓港方得以充分掌握臺港兩地全案事證,以查明事實真相,依法追究刑責,實現公平正義。

不過,對於陳同佳來臺是否符合「自首」的條件?法界人士指出,自首要件是要在檢警尚未察覺前主動到案,且依刑法62條規定,量刑上「得」減刑,而非必然減刑,陳同佳案早被檢警鎖定查辦,即使陳來臺接受偵審,最多隻是「投案」,未來未必會獲得減刑的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