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擬立保障關鍵基礎設施條例 保安局長:保障系統安全不被攻擊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照/中通社)

港府建議制定《保障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剛於本月1日完成諮詢,收到53份意見書,有47份來自業界。除了一份來自英國人權組織表示不同意之外,其餘的意見書都是支持。

香港電臺報導,鄧炳強在一個電臺節目說,法例不是香港獨有,外國例如澳洲、英國及新加坡也有相關法例。國際上或香港也曾發生過一些關鍵基礎設施被人刻意入侵,因此必須確保 8大類關鍵基礎設施的營運者要達到一個安全水準。這些設施是日常生活必須,例如能源、水電、基本金融服務或電訊,對社會或經濟有重大影響。

鄧炳強強調對個人資料及營運資料沒有興趣,當局的興趣只在於保障系統安全不被攻擊,不影響對市民提供服務;任何人若表示有關法例是監控或取用資料,只是「嚇你」。

對於美國商會提當局有權檢視營運者的電腦設施的做法不太好,鄧炳強重申,對個人資料無興趣,也不會取用過多機密,會向法庭申請手令獲批纔會檢視資料。

鄧炳強認爲,電臺及電視臺廣播也屬關鍵基礎設施,但視乎個別傳媒對科技的依賴程度,強調不會干擾新聞的內容及做法,只保護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