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頻被丟包遺體 淪國際殯儀館
庫克羣島籍漁船發生緬甸船員遭刺死的海上喋血,因我國沒有管轄權,檢察官本月6日開立死亡證明書,但全案仍無法解決,近20名船員在船上過年。(本報資料照片)
庫克羣島籍油輪今年元旦發生海上喋血案,1名緬甸籍船員喪命。迄今船上近20名大陸、緬甸籍船員留滯基隆港過年,全案因沒有管轄權陷入膠着。檢方發現,國際船舶企圖「丟包」遺體給我國離港的事件層出不窮,去年至少5起。檢方抨擊,船舶以人道爲名,卻霸王硬上弓入港,除浪費救難資源,把我港口當成國際船舶的殯儀館,也恐成防疫漏洞。
1月1日,庫克羣島籍油輪的緬甸籍船員在公海被同鄉刺死,起因是跨年狂歡釀禍,但因案發地在公海,兇手緬甸籍,船籍庫克羣島,我國無管轄權。當初船方通報我方,謊稱傷病,我基於考量人道,派空勤直升機吊掛送醫,但已明顯死亡。
檢方調查,油輪捨近求遠,過大陸港口而不入,刻意選臺北港,但因沒位停,轉而停在基隆港至今。本月6日,士林地檢署開立死亡證明書,但透過外交單位聯繫不上死者家屬,兇手無法獲得法律制裁,遺體在殯儀館無法火化,油輪也不願領回。海上喋血案如僵局,辦不下去,也不敢輕易讓油輪離境,只能持續停泊我港口。
檢方表示,依國際公約,船長有權在案發後依習俗舉行海葬。一旦入港,吊掛遺體離開船舶,港務人員則無權拒絕船舶離港,等同鼓勵東北亞航線的船舶來臺「丟包」遺體,像大陸、韓國、日本都「技術性」耽誤船舶航程,並收高額停泊費,避免船舶靠港丟包成爲常態。
近年我港口被國際商船當做殯儀館的案例不少。2019年6月,蒙古籍油輪船員暴斃,船長以急難救助申請進入基隆港,3小時後船舶靠港,港務人員發現船員已死亡12小時,拒絕遺體登陸,反遭民代質疑,指不近人情,讓屍體在船上甲板曝曬2日幾近腐爛,逼迫港務人員處理。
檢方建議修法在《商港法》加入「入港原因消滅」,可令船舶離港;船員死亡案,可基於人道考量,讓船舶進港補運冰櫃上船,維持衛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