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姐月領48萬仍不滿足掀爭產大戰,她發聲怒斥前夫:他在誤導公衆

1981年度港姐亞軍錢慧儀與10億富商馬清揚打了6年離婚官司,仍舊沒能達成和解。

兩人在10月3日現身法院,場上鬥完兵法後又在臺下玩玩計。

馬清揚多次爆料錢慧儀有家暴傾向,精神有問題,他一再同意女方的要求,但錢慧儀一直不肯和解,透露每個月給對方48萬生活費,現在又要幫她支付700萬律師費,已經仁至義盡。

作爲城中名人,馬清揚本該低調處理家事,但他一改常態,多次受訪指着前妻談心,也讓錢慧儀成爲衆矢之的。

對於馬清揚爆料每個月領48萬生活費仍不滿足一事,錢慧儀在10月4日受訪迴應。

“我想澄清,不是我貪心,但他很厲害,每次都說我貪心,我只是要求保持基本生活需求,沒有多要他的,事實上是我每次讓步希望和解,麻煩他不要反過來講,誤導公衆。”

其實出庭當天,錢慧儀也diss前夫,吐槽他在外面假裝單身騙女孩,希望他剋制點,別讓三個子女在外面擡不起頭。

馬清揚家族在香港創辦了大生銀行,財產幾代人都花不完,他的哥哥馬清偉是家族企業的掌舵人,曾和“小青”陳美琪有過一段婚姻,因與關之琳傳出緋聞而宣佈破裂。

馬清揚和哥哥一樣都是花邊新聞人物,6年前就傳出與21歲的烏克蘭模特有染,今年又被拍到和港星林俊賢的女兒林鈺洧,他對此輕描淡寫,只說兩人是朋友,而且他還沒正式離婚,只是和錢慧儀分居。

不得不說,馬清揚的個人魅力真大,30年前迎娶港姐亞軍,現在又戀上港姐冠軍,大家都說港姐最終的歸宿是嫁入豪門,看來一點也沒說錯。

兩人的官司打了6年,律師費已高達700多萬,而法院判定由馬清揚支付。

當然,這個決定並非判定錢慧儀敗訴,可能是她經濟能力不允許,雖然每個月的生活費高達48萬,但可能只夠維持昔日的生活水平,可見香港闊太的生活與普通打工人如天上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