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重啟23條立法 增叛亂罪 中聯辦:下步辦好國安大案

中聯辦新春招待會30日在香港會展中心舉行,主任鄭雁雄、香港特首李家超致辭,全國政協副主席樑振英等嘉賓出席。(中通社)

港府昨日起就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即國安本地立法,至下月28日展開近一個月公衆諮詢。據向香港立法會介紹的諮詢文件,港府建議引入部分新罪行,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新增「叛亂罪」,以處理屬於「一箇中國」內的嚴重內亂行爲。香港特首李家超強調,不會將23相關的被捕人送到內地,會根據香港法律在本地審理案件。

據當局公佈的諮詢文件,新的立法是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當局說是用以全面應對現在或未來可能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以及全面落實中國人大「5.28決定」和港區國安法規定的憲制責任和義務。而立法建議包括修改部分現行法例、將部分普通法罪行轉爲成文法,亦建議引入部分新罪行。

新增的叛亂罪,用以處理屬於一箇中國內的嚴重內亂行爲。文件顯示,是爲處理比一般「暴動」更嚴重行爲,包括意圖或罔顧會否危害國家主權或香港特區整體公共安全的在港暴力作爲。

香港當局認爲,2019年的「黑暴」期間(反送中運動)發生大規模暴亂,香港原有的暴動罪的罪名或罰則,均未能充分反映暴亂危害國家安全的本質。而很多國家都有訂立法律應對類似情況。

當局亦提出,完善「刑事罪行條例」中與煽動相關罪行,遏止「煽惑叛變」、「煽惑離叛」及「煽動仇恨」等危害國家安全行爲。會以現行煽惑離叛罪作爲藍本,調整涵蓋範圍,任何人明知而煽惑公職人員放棄擁護基本法或放棄向香港特區效忠等,即屬犯罪。

香港新聞組/香港31日電

明報報導,中聯辦主任鄭雁雄昨在新春招待會表示,隨港區國安法實施及愛國者治港原則落實,香港煥發出「國安家好」新景象,政府下一步要辦好「涉國家安全重大案件」,完成23條立法。他形容發展與安全是「車之兩輪、鳥之兩翼」,安居纔可樂業,國泰民安才能各得其所,認爲堅守一國兩制、法治香港、活力香港及多元香港,香港必定邁入「東方之珠魅力迸發的新階段」。

鄭雁雄致辭時表示,2023年對香港而言是一個極不尋常,殊爲不易的重要年份,在中央的堅強領導和有力支持下,特首李家超及其管治團隊敢於擔當,善作善成,一心一意帶領香港抓住機遇、再創輝煌。

港府昨啓動基本法23條立法,圖爲2003年7月1日,至少50萬香港市民走上街頭,抗議23條立法。(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