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政公用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聰被雙開
贛州市政公用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中共贛州市委批准,贛州市紀委市監委對贛州市政公用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聰身爲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宗旨意識淡薄,黨性原則喪失,棄守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公車私用;違反組織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在職工錄用中違規爲親屬和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及他人支付;任性用權,違規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權力觀扭曲,“靠企吃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接、材料採購、項目招投標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贛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贛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聰開除黨籍處分;由贛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贛州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李聰,男,漢族,1968年7月出生,江西上猶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8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崇義縣、贛州市政公用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工作。
來源:廉潔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