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夾娃娃機被移送 不確定性成賭博認定關鍵

花姓男子改裝夾娃娃機臺,讓人玩「戳戳樂」抽獎,遭警方查獲移送法辦。高雄地院認爲花男設計的遊戲規則,已明顯是射幸性、投機性的賭博性質,依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判他2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花姓男子改裝夾娃娃機臺,移除爪子後用磁鐵替代,玩家磁吸機臺內的空鐵罐後,若能準確投擲彈入指定的置物盒,就能玩「戳戳樂」抽獎,其「不特定性」遭檢警盯上,遭移送法辦。高雄地院認爲花男設計的遊戲規則,已明顯是射幸性、投機性的賭博性質,依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判他2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2年8月,花男在高雄鳳山區某間夾娃娃店內,擺設一臺經過改裝,將天車上的夾具替換成柱狀磁鐵,玩家只要投幣10元,再透過搖桿及按鈕操控天車,利用磁鐵吸取機臺內的罐子,讓罐子掉落、彈進指定的置物盒,就可以把玩機臺上方的戳戳樂,拿到兌獎券後,可換取機臺上方的獎品。如果沒中獎,則能獲得飲料1瓶。

警方當時在店內查獲該機臺,發現花男未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登記證,依賭博罪、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的非法營業罪,將他移送法辦。

花男喊冤,強調機臺內的罐子1個才價值50元,該機臺「保證取物」也只需要190元,罐子價值遠低於保夾的金額。檢方認爲,罐子並非商品,玩家獲取的商品內容,全然取決於戳戳樂的不確定結果。就算投到保夾的金額,也只能保證吸到罐子,玩家能拿到的商品,還是得靠戳戳樂決定,此舉已具射幸性、投機性,觸犯賭博罪,依法將他起訴。

高雄地院簡易庭認爲,花男不用正當合法的方式取財,貪圖小利,藉由非法經營電子遊戲場業的方式,與不特定人賭博財物,妨害主管機關對於電子遊戲場業之管理,並助長僥倖心理,有害社會風氣。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也只擺放一臺,最後依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判他2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