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岡漁港內煮東西可罰50萬?! 臺東縣府這公文漁民全怒了

富岡漁港有漁民常聚集煮東西,臺東縣府公告可開罰。(民衆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常有漁民在臺東市富岡漁港聚集烹飪飲酒,造成環境髒亂,臺東縣府發文給臺東區漁會,對於港區內危害安全、衛生行爲,將開罰50萬以下罰鍰,漁民不滿只是小聚也要被罰,縣府農業處長許家豪表示,提醒保持乾淨。

富岡漁港是往來綠島及蘭嶼的觀光漁港,遊客相當多,近來縣府接獲民衆反映,漁民在港區煮東西、聚集飲酒和打牌等,製造許多垃圾,造成港區環境衛生髒亂,希望有關單位加強管理。

爲維護港區環境秩序,臺東縣府公告將漁業法規範開罰取締,只要有危害漁港安全及環境衛生行爲者,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也引發漁民不滿,認爲取締開罰不合理。

漁民羣情激憤表示,漁港並無活動中心,所以每天出海回來後,大家簡單在這裡吃個東西,這樣也要被開罰50萬?

許家豪說,富岡漁港確實無活動中心,他也理解漁民出海作業返回港邊,有填飽肚子的需求,但是,因爲有民衆甚至觀光客反映造成髒亂問題,所以才發文提醒,重點是希望漁民保持乾淨,畢竟富岡是觀光漁港,雖然公文有揭示法律規定,但並不會真的下手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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