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孟加拉返臺復陽 妻不符規定指揮中心暫不開罰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鄭鬱蓁攝影

距離上次確診個案六月一日,今天打破連續第14天0確診紀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公佈國內新增2例境外移入COVID-19(新冠肺炎)病例,爲一對在孟加拉工作夫妻,兩人均於孟加拉當地確診後住院治療,但返臺前,僅先生符合二次採檢陰性的返臺規定太太則因當地病人太多,被迫出院,返臺前未達二次採檢陰性的規定,但指揮中心暫不開罰。

夫婦案444及案445,分別於今年1月下旬及3月上旬至孟加拉工作,6月12日一同自孟加拉搭機馬來西亞,並於13日自馬來西亞搭乘專機返國。

這對夫妻其先生在孟加拉工作期間,曾於5月23日出現發燒、咳嗽、喉嚨痛肌肉痠痛味覺異常等症狀,在當地確診住院治療,並於5月28日及6月2日採檢均爲陰性。

太太則於5月25日出現發燒症狀,兩人均於孟加拉當地確診後住院治療。於6月2日檢驗陰性。兩人6月2日出院返家後未再外出,但均在返臺後「復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按目前規定,在海外確診的國人如果要返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從發病到登機必須間隔2個月,且症狀已緩解;一是必須二次採檢爲陰性。

按照規定,若因此「有傳染他人之虞者」,可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須負刑事責任,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指揮中心疫調顯示,案444在孟加拉工作期間,於5月23日出現發燒、咳嗽、喉嚨痛、肌肉痠痛及味覺異常等症狀,案445則於5月25日出現發燒症狀,兩人均於孟加拉當地確診後住院治療,但其中只有案444於5月28日及6月2日二度採檢均爲陰性,案445則只有於6月2日一次檢驗陰性的紀錄。

莊人祥說,雖然案445未符合規定即返臺,但自述因爲當地醫院病人數太多,不得不出院,且兩人6月13日返國入境時已經無症狀,加上主動告知機場,馬上由機場採檢後送至集中檢疫所隔離,且兩人在機上全程穿着隔離衣、配戴口罩,有做防護,距離發病日又超過10天,評估傳染給他人的風險大幅降低,因此,綜合考量,暫不開罰。

莊人祥強調,案444與案445搭機返臺時均有戴口罩、着防護衣,入境後也未接觸國內親友,衛生單位目前掌握同班機機組員及前後兩排乘客共37人,其中11位機組員列爲自主健康管理對象,前後兩排26位乘客則維持居家檢疫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