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 花蓮縣成果全國第一
花蓮縣畜牧業者利用集運車進行沼液農地澆灌作業。(花蓮縣環保局提供)
花蓮縣農友利用沼液澆灌稻作,可增加質量。(花蓮縣環保局提供)
花蓮縣農友利用沼液澆灌竹園,可增加竹筍產量。( 花蓮縣環保局提供)
花蓮縣配合行政院環保署政策進行「畜牧糞尿沼渣沼液作爲農地肥分使用計劃」,成果豐碩,至去年底已通過家數42家次,通過比例達75% 以上,成果全國第一!
另外,花蓮縣向環保署申請花蓮縣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計劃補助4200萬元,也是全國第一案過關,該案預計於今年底前可完工運轉,利用畜牧廢水產生的沼氣進行發電,將有效改善環境,減少河川污染。
花蓮縣農友利用沼液澆灌農作物,提升了多元化作物質量。 ( 花蓮縣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長饒忠指出,花蓮縣針對未參加「畜牧糞尿沼渣沼液作爲農地肥分使用計劃」的畜牧業者已加強稽查,俾促使業者及早入列,去年度稽查724家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的業者依法裁處,至今裁罰9家次。同時,針對通過沼渣計劃的畜牧業者,每月都會排定輔導行程,以確保畜牧場確實處理畜牧廢水,減少河川污染。
饒忠表示,「畜牧糞尿沼液沼渣作爲農地肥分使用計劃」是環保署自104年起推動的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政策,花蓮縣積極配合推動,畜牧廢水需經10天厭氧發酵後,始可進行澆灌,全縣澆灌農地已達22公頃,每年可減少畜牧廢水約9萬4891公噸排入河川,河川污染削減量約爲每年可削減生化需氧量7591公斤。
另,環保局水污染防治科長林蔡毓指出,爲提供澆灌農地作爲肥份使用,有效改善河川污染,提升生活品質,未來玉里三民地區畜牧資源化處理計劃沼氣發電處理設施完工,將可協助三民地區處理畜牧廢水每天達300噸,進行沼氣發電,每年預估可產生2260萬度的電力,發電後沼液可進行農地澆灌,減少河川污染。
農民如有興趣參加畜牧糞尿沼渣沼液計劃,環保局將派員媒合畜牧業者協助農地土壤地下水檢測並撰寫計劃書,送請農業單位審查,經審覈後即可實施澆灌作業。通過後,環保局也會定期檢測澆灌農地的土壤、地下水,以確保環境品質。
感興趣人士可與環保局聯絡,饒忠強調,花蓮縣未來將朝向「畜牧廢水零排放」目標前進,改變畜牧業過去排放大量廢水至河川造成污染的刻板印象,推動「肥水不落外人田」政策,俾增進畜牧資源再利用,創造多元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