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達合金: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8月25日,福達合金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陳鬆揚因未在首次賣出前十五個交易日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披露減持計劃,違反了相關規定,收到浙江證監局的警示函。

陳鬆揚已制定整改措施並實施,購回違規減持的股票,並將差額收益上繳給公司。公司將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此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編輯 王進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