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爆炸起火 相當154公斤TNT
明揚惡火,屏東地檢署調查明揚存放超量C40-P架橋劑,數量高達三千公斤,存放環境不佳,導致化學反應蓄熱不斷升高,因分解所產生揮發性氣體,將塑膠袋撐破導致粉塵爆炸。推估現場磚牆破壞狀況,爆炸相當於一五四公斤TNT(黃色炸藥)當量;一公斤TNT炸藥當量,可以爆破一臺小汽車。
屏檢指出,明揚存放原物料倉庫並無防止高溫設備,爲求生產方便,將C40-P有機過氧化物D型,超過安全管制存量大量置放在室溫超過攝氏卅度、通風設備不良原物料倉庫,現場還存放另外三種架橋劑均爲有機過氧化物F型,並與其它易燃原物料物品並放。C40-P從去年八月十四日放置到爆炸當天,屏東白天高溫攝氏卅度,紙箱因搬運時碰撞擠壓,或上方重量擠壓變形,導致局部升溫。
專家證人、消防署調查鑑定科長葉金梅說,C40-P存放溫度若高於攝氏卅度,長期存放會有熱蓄積,晚上縱使溫度下降,熱分解反應趨慢,但長期熱分解仍持續,會達到自燃溫度產生燃燒或爆炸。此案沒有外來火源,會產生氣爆、塵爆,唯一火源只剩蓄熱自燃。
另名專家證人高雄科技大學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特聘教授陳政任說,從現場磚牆破壞狀況,推估爆炸相當於一五四公斤TNT炸藥當量。存放場所通風不良,五十個箱子堆放一起,中間箱子會更難有對流機會,蓄熱問題更嚴重,是過氧化物最後升溫大量分解主因。
檢方表示,架橋劑具調整高爾夫球產品物理特性功能,捏合製造最後階段加入,與球心半成品以機器混合均勻,再進入滾煉製程。
另檢方調查後認爲沒有公務人員涉有犯罪實據,全案主因明揚公司未依規設計儲存倉庫與申報;並指產業類別與日俱增,公務機關現有人力已克盡職責,凸顯「巧婦難爲無米之炊」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