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專輔私校退場 教育部:須提優退專案
現在私校退場有雙軌,除了依《私校退場條例》,也有循《私校法》停辦。但私校經營狀況還可以,未被教育部列爲專案輔導學校,審度少子化情勢後,卻可能走《私校法》提前自我了斷,以避免校產充公、支付教師資遣慰助金等。
如果學校經營狀況很差,被教育部列爲專案輔導學校後,期限內又無法改善,教育部就會介入重組董事會,讓他們循《私校退場條例》退場。這時,原先那羣董事們,只能靜待校產被充公。
教育部昨召開《私校退場條例》子法研商會議,高教工會代表提出,「專輔學校」依據《私校退場條例》退場,而「非專輔學校」卻得依據《私校法》自行退場,這樣的「雙軌制」,日後可能造成嚴重道德風險。
高教工會認爲,這種雙軌退場制,等於「提醒」高中以上私校提前自我了斷,更可能嚴重侵害成千上萬教職員生權益,更可能造成上千億校產無法迴歸公共與社會!
楊玉惠當場承諾,私校要停招、停辦,要在教育部覈准之下才能進行,對於要用《私校法》停招、停辦的學校,教育部會用嚴格的標準來檢視他們的計劃書。
楊玉惠說,如果循《私校法》退場,學校要完全負責後續的處理,教育部的退場基金也不會補助。而且,這樣的學校必須提出優於《私校退場條例》之教職員慰助金以及相關學生權益保障,教育部纔可能讓他們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