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噪音 桃園增3大節日管制放鞭炮

桃園市府爲避免深夜噪音擾民,未來春節、中元、中秋等節日凌晨2時至上午8時禁止放煙火,政府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受此限,新制最快月底上路。圖爲跨年煙火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農曆七月鬼門開,中元普度祭儀常有燃放鞭炮煙火,但燃放時間太晚恐成噪音擾民,桃園市今年農曆過年期間就接獲388件煙火妨害安寧通報;環保局最近修訂噪音管制規定,春節、中元、中秋等3大節與特殊民俗活動凌晨2時至上午8時禁燃鞭炮,併發文建請中央修法提高罰鍰,遏止噪音。

桃園市政府管制深夜燃放鞭炮以往僅針對平日夜晚時段,春節、中元、中秋、國慶日和特殊民俗活動如迎神遶境則不在此限,但仍有不少民衆三更半夜還在公園放煙火,影響地方安寧。尤其今年農曆春節深夜燃放爆竹煙火層出不窮,警消勸導疲於奔命。

桃園市環保局近日修正桃園市噪音管制公告項目,除清明、端午節慶活動多在白天不納入管制外,春節、中元、中秋等3大重要節日都禁止在凌晨2點到上午8點放煙火,有特殊需求者經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不受此限,違者依噪音管制法最少可罰3千元。

「將心比心,誰也不想休息時被打擾。」桃園龍德宮總幹事周文麗說,龍德宮配合政府提倡環保,每年遶境進香的起轎時間已從晚上11時逐步提前至晚上9時,若有重要科儀無法避免放鞭炮,除了提前申請,也會讓附近鄰里周知。

關注此議題的市議員許家睿也認同市府作法,但環保稽查人員抓噪音違規不容易,建議市府比照基隆加重製造噪音、妨害安寧的罰鍰,以達嚇阻效用。

桃園市環保局指出,修正案最快月底公告上路,近日已陸續拜訪宮廟宣導,但調高罰鍰必須修法,已發文建請中央環境部評估。

臺中市環保局指出,中市夜間噪音管制時段爲晚上10時到隔天早上8時,不分平假日夜間禁止燃放爆竹。臺中市環保局今年到7月共接獲鞭炮擾民陳情250件,已裁處2件共罰9千元。

環保局也說明,中市目前針對農曆春節、元宵、清明、端午、中元節等民俗節日,夜間可以燃放鞭炮,特殊民俗活動如遶境或重大活動如國慶焰火等,事先經主管機關消防局覈准,也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