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煙火還煮大餐!9白目遊客合歡山惡搞 太管處不忍了開罰

▲日前民衆於合歡山區違規燃放煙火、炊煮、亂丟垃圾等行爲,太管處均送裁處罰鍰。(圖/太管處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日前有民衆於太魯閣國家公園合歡山區昆陽及武嶺停車場違規燃放煙火,還炊煮亂停車,經保七總隊第九大隊調查後事證明確,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已依違反國家公園法開罰9名違規民衆,每人處罰鍰新臺幣1,500元。太管處呼籲大衆共同愛護山林,維護生態環境。

太管處表示,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6點規定「禁止未經覈准於指定以外之地區大聲喧鬧、營火、炊煮、烤肉、滑草、游泳、溯溪、攀巖、露營、搭設棚帳、播放或使用鳴器、操作遙控機具(線)等活動。」;第8點規定:「禁止於園區內燃放鞭炮、煙火、冥紙及其他危害公衆安全之物品。」;第9點規定:「於園區內任意停車致影響交通」,相關規定都是爲了避免山林受到傷害,維護自然環境及公共利益,太管處也將聯合第七總隊第九大隊持續加強巡邏取締,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太管處指出,合歡山區受0403強震影響較小,且向來都是民衆喜愛的山區旅遊熱門景點。太管處歡迎民衆到合歡山區旅遊、登山、健行,體驗自然人文之美,但高山地區環境敏感度高,也相對較脆弱,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也特別籲請民衆遵守相關規範,尊重自然,共同愛護山林及高山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