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山越嶺追追追 保七跨縣逮山老鼠護山林
山老鼠在尖石林班地盜伐臺灣櫸木,現場僅存樹頭及樹枝殘材。(保七總隊提供/羅浚濱新竹傳真)
保七總部和新竹林管處專案小組在監視畫面發現山老鼠盜伐的臺灣櫸木被貨車運出。(保七總隊提供/羅浚濱新竹傳真)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5月初接獲新竹林區管理處通報,森林護管員執行森林巡護工作時,發現新竹尖石地區山林內1株樹齡60餘年,直徑85公分的臺灣櫸木遭山老鼠盜伐,現場僅存樹頭及樹枝殘材,雙方組成專案小組共同查緝,循線逮永謝姓嫌犯已將竊得櫸木銷贓至百多公里外的宜蘭縣冬山鄉。
保七總隊副大隊長鄒騰勝指出,專案小組沿路調帶、訪查,發現案發當夜有1輛大貨車載運怪手進入尖石山區,深夜由另1輛大貨車從國有林班方向載運臺灣櫸木離開,且樹木超出車斗很多。
經蒐證、偵查發現謝姓嫌犯等人涉嫌重大,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至3個處所執行查緝,查扣大貨車、怪手及鏈鋸等犯罪工具,循線查出謝嫌已將竊得櫸木銷贓至百多公里外的宜蘭縣冬山鄉,警方及新竹林管處人員即跨縣馳赴起出總重680公斤櫸木板材,全案依違反森林法、竊盜等罪嫌移送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
保七總隊指出,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者,如符合結夥2人以上、使用車輛載運或於保安林犯之等要件,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如竊取臺灣櫸、牛樟、臺灣扁柏、紅檜、臺灣肖楠等貴重木及收受、搬運、寄藏、擺買或媒介貴重木贓物者,依情節可加重其刑至1/2,最高可處10年半有期徒刑,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民衆切勿以身試法。
農委會爲鼓勵民衆舉發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案件,於111年間修正森林保護辦法,提高舉報獎金最高至500萬元。如果民衆有任何情資請利用林務局盜伐通報平臺「山老鼠雷達站」,或撥打保林免付費0800-000930「救山林專線」通報,就有機會獲得檢舉獎金,共同維護山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