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引爭議 不能強令社媒阻止青少年接觸有害

如今網絡時代,各種不良信息充斥其中,關於制約源頭的司法實踐有了新案例,日前一名美國聯邦法官裁定,不能強制要求社交媒體公司阻止青少年接觸某些類型的有害內容,這一裁決將阻止得克薩斯州一項爭議性的社交媒體法律的部分內容生效。

這項裁決是科技行業團體對《通過家長賦權保護兒童在線安全法案》(SCOPE) 挑戰的結果,該法案對社交媒體公司如何對待青少年用戶提出了年齡驗證要求和其他政策。

該法案還要求公司“防止已知的未成年人接觸有害材料”,包括“美化”自殘和濫用藥物的內容。正是這項要求被法官否決了,法官表示,“一個州不能選擇它希望阻止青少年在線討論的受保護言論類別。

”法官還批評了該法案使用的語言,在他的裁決中寫道,諸如“美化”和“宣傳”等術語是“帶有政治色彩”和“未經定義的”。

與此同時,法官保留了該法律的其他方面,包括年齡驗證要求和禁止向未成年人進行定向廣告。挑戰該法律的科技行業團體 NetChoice 認爲,像 SCOPE 法案這樣的措施要求大型科技公司增加從未成年人收集的數據量。

得克薩斯州去年通過的這項法律是美國許多試圖改變社交媒體平臺與未成年人互動方式的法律之一,紐約最近通過了兩項法律,限制社交媒體公司收集青少年用戶數據的能力,並要求未成年用戶在訪問“上癮”功能(如算法推送)之前獲得家長同意。

加州立法者最近也通過了一項措施,該措施尚未由州長簽署成爲法律,該措施要求社交媒體公司限制向未成年人發送通知,並限制他們使用“上癮”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