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88槍案 有藏鏡人
八八槍擊案承審法官認爲,僅能認定被告受人指使,但無法知道幕後指使者是誰。本報資料照片
外界關注八八槍擊案動機及其主謀,庭長莊政達說,依照卷內證據,僅能認定洪政軍、孔祥志受某身分不詳者幕後指使,同時,洪、孔跟本案被害人並沒有相關恩怨存在;因此,目前依照卷內證據,雖然無法知道幕後指使者是誰,但只能認定幕後主持者指使洪、孔兩人。有無相關偵查作爲,仍待檢警處理。
臺南地院指出,依本案相關事證,僅可認定王文宗涉犯使犯人隱避罪,及王文宗與郭再欽、謝財旺原先於私誼及政治上均有緊密互動,迄二○一八年議長選舉後,即與郭、謝決裂等情,並無法證明王謀畫本案。
檢察官既未舉證與郭、謝經濟、政治立場對立者,除王外,無其他仇家或怨隙者存在,自不能僅憑他們二○一八年後關係惡劣、政治立場對立,即遽予推論八八槍擊案必定是王隱身幕後主導、支持槍擊案的進行。
臺南地院表示,孔祥志雖供述他是單獨作案,洪政軍否認參與八八槍擊案,惟孔祥志開槍前向友人預告內容是「等命令行事,作案完可以拿五十並接替大哥位置」,作案前頻繁與其大哥即洪政軍聯繫,且作案機車、作案後接應地點及人員、作案後兩人一起偷渡至大陸藏匿、生活開銷均由洪政軍安排。
同時,洪政軍案發後在大陸地區與王文宗碰面,聊到八八槍擊案時坦承犯案,而孔及洪與被害人郭再欽、謝財旺二人間並無何深仇大恨,或有重大政治、經濟利益糾葛,可知洪、孔背後另有人謀畫主持八八槍擊案的進行,二人與幕後策畫者應論以共同正犯。
至於孔祥志自白爲八八槍擊案的槍手,依檢察官目前提出的證據,無法認定槍枝來源是楊展華、謝俊誠、蔡金郎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