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欠費第一名 遊覽車業者積欠109萬 車輛被查扣後才願分期繳清
羅姓男子的遊覽車遭查封后,他才終於出面與行政執行署洽談分期繳付費用相關事宜。(行政執行署中區分署提供/林欣儀臺中傳真)
名下有11輛遊覽車的羅姓遊覽車業者,從2019年至今,累計積欠ETC通行費未繳有3311件、金額達109萬3123元,堪稱爲ETC欠費第一名,此外,他還積欠136萬多元罰款未繳,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追查其所有車輛,日前查扣羅男名下3輛車,他才甘願分26期繳清所有費用。
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臺中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所聯繫,針對滯納交通罰鍰、積欠ETC車輛通行費者展開聯合大執法,其中,羅姓男子是遊覽車公司負責人,他名下有11輛遊覽車,其中4輛都是出廠年份5年內的新車。
中區分署調查發現,羅男從2019年至今,積欠未繳的ETC通行費有3311件、金額達109萬3123元,另包括監理費、交通罰鍰及牌照稅等欠費共有3776件、金額達136萬1653元;且他名下的遊覽車都未停放在營業地,使得查封作業遇到困難。
執行官經持續與高速公路局等單位追查,發現一輛羅男名下的遊覽車下落並對其查封,才讓羅男願意出面洽談其欠款,羅表示,近2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遊覽車公司的營業額只有以往的5%,他還得支付車貸、員工薪水及房租等費用,每個月都賠了30至50萬,資金週轉有困難,無法一次繳清罰款。
經協調後,臺中分署同意羅男從今年1月開始分期,首期需繳納10萬1668元,之後25期、羅男每月需要繳納5萬元,總計羅男要到2024年2月才能繳清所有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