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替老母僱看護逼當性奴 硬上2次下場曝光
新北市一名7旬老翁僱用看護來照顧母親,但卻沒忍住慾望,強性侵犯看護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7旬張姓男子僱用印尼籍女移工,讓其照顧已年逾90歲的母親,不料,張男卻不顧看護的意願,強行發生兩次性行爲,不管看護吼叫,「不要、好了啦」等語。新北地院考量雙方已和解, 依強制性交等2罪,應執行2年,緩刑4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0年3月28日上午,張男將看護強拉至房間內,以體格優勢強行將其推倒在牀上並退去其褲子,過程中看護死命地掙扎,且高喊「我不要」,強烈表達不願發生性關係,但張男仍強行性交得逞一次。
事隔短短一週,同年4月4日上午張男再度小頭慾望難耐,以相同手法強行將看護壓在牀上,脫光其褲子,無視其高喊,「不要、好了啦、不要」等,強行發生性交一次。
張男在偵查階段否認犯行,還辯稱說,「這些都是看護在胡扯,沒有這種事」,但在法院審理時,張男改口認罪,也與看護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同時獲取原諒。
新北地院法官判定,張男無法控制自身情慾,短於思考而行爲失控,但考量其並無前科,而看護也替其請求輕量刑,酌情後,認定暫緩執行刑責較爲適當,最終依強制性交等2罪,均處1年8月徒刑,應執行2年。緩刑4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另須接受12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