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慘案? 行政長官公署開槍事件 死1人傷5人
發生民國36年2月28日當天的「行政長官公署開槍事件」,其行政長官公署就是如今的行政院,主體建築也基保持原樣。張若彤表示,行政院長將自家行政院標示爲不義遺址,其實蠻諷刺的。(圖/行政院官網)
今年是二二八事件的77週年,雖然民進黨政府口口聲聲追求和解共生,但是多年過去了,以二二八爲引的對立並沒有消減,它仍然是政治動員與煽動羣衆的重要工具。二二八研究者張若彤指出,今年的二二八中樞紀念活動以「和平.記憶正義永續」爲主題,顯然把「正義永續」當成核心,但是正義(justice)就牽涉到是與非的審判,然而該事件的是非相當複雜,他建議「記憶、正義,和平永續」,強調和平會更好。
張若彤也在臉書上發表他對二二八事件的新研究,他發現77年前的2月28日那一天,造成日後全臺大混亂的行政長官公署開槍事件,並沒有所謂的大規模機槍掃射,那一天確實出現死傷,但絕對沒有後來描述的那麼血腥。他條列了12點:
1.關於爭點:羣衆指長官公署架機槍掃射;長官公署一方則說羣衆有人搶槍因此開了兩槍,之後雙方開始交火。
2.比對各方說法,衛兵有開槍,但「機槍掃射」甚至「無差別機槍掃射」一說應該是當時混亂下的誤解,以「開槍事件」稱之,是比較客觀的說法。
3.開槍的並不是只有長官公署衛兵,羣衆之中也有人持槍並開槍。
4.這裡主要爭的是誰先開槍」?我自己的閱讀資料後的想法是,應該是長官公署這邊先開槍較爲可信。
5.關於死傷人數:說法很多,但無論哪一種說法,都不超過六人(長官公署方的說法是五人傷亡,逮捕六人)。依照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當年所製作的〈二二八事變後臺胞傷亡調查表〉的記載,爲兩人傷亡,但兩人中的一人其實生存,後來還跳出來澄清自己沒死。目前能確定死在這裡的僅有一人。
6.跳出來澄清自己沒死的這位,名叫「吳炳煌」,事發當時身分是學生。據說受傷後到鄉下躲避,多年之後,他有手繪一幅彩圖,描繪當時的情景。不過這位吳炳煌所繪製的圖畫,軍警和在長官公署樓上看熱鬧的公務人員還比抗議者多,這一點明顯與當時的情況不符。
7.我曾經訪問過一位親歷者,當時他和同學來長官公署前看熱鬧,突然驚覺他們兩個人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成爲隊伍最前排。他們試圖往後擠,但發現身後整排的人手勾着手推着他們、也帶着隊伍前進,他們纔好不容易從側邊脫身。據他所說,公署樓上的衛兵僅在隊伍靠近馬路中線時放槍射擊馬路嚇阻。上面一開槍打地板,羣衆就後退,形成拉鋸。所述細節十分合乎情理,可惜長輩不願具名出面,在此聊備一說。
8.關於長官公署衛兵:如果不是因爲二、三千名羣衆先攻擊了專賣局臺北分局、總局,以及前任現任專賣局局長私宅,造成二死四傷及公私財產損害,長官公署是沒有衛兵的。
9.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平時不設衛兵,長官公署這邊的說法是,「行政機關設置崗警守衛的陋習」是由陳儀來臺後廢除,而現在我們的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網站上,則是說長官公署不設衛兵是「戰後初期長官公署仿日治時期遺規,大門並未設衛兵」。日本總督府(和臺北市役所)居然也跟陳儀一樣腦袋壞掉不設衛兵?這我倒是頭一回聽說。
10.2021年二二八基金會出了一份報告,報告中引前面我們提到的那份〈二二八事變後臺胞傷亡調查表〉,稱2/28 - 3/3之間,臺灣民衆因鎮壓掃射而死的就有23位。這是把「傷亡」調查表上的人都當作「死亡」而有的錯誤。別的不說,名單上的吳炳煌就沒死。名單上寫明「死亡」的,其實只有兩人。而且名單上還有一人死亡日期是二二八事件之前,另有多人死亡地點與時間均不明。
11.今天行政院長正式掛牌將自家行政院標示爲不義遺址,這個情境其實蠻諷刺的。
12.附上一位親歷者的說法。鄭士鎔,〈細說我所知道的陳儀〉,《傳記文學》第八十八卷第三期,頁17-18(按:鄭士鎔爲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機要室秘書)
...不料請願羣衆來臨之際,我聽到的不是一般的高呼口號,卻是一片敲鑼打鼓以及叫囂喧譁之聲,完全是殺奔前來的陣勢,毫無請願訴求的跡象。逼近公署廣場時,突有片刻寧靜,當長官方欲步向陽臺之際,忽聞兩聲槍響,立刻秩序大亂。公署一樓的職員爭相向上逃避,我則下樓去看個究竟。經過二樓時,站在走廊上的葛秘書長(按:葛敬恩)問我:「誰開的槍?」我說:「不知,我下樓去查看一下。」
我從向上逃避的人羣中擠着走到公署大門,只見廣場上一片凌亂,都是被棄的三輪車、木屐、鑼鼓等物,除崗位上的幾名衛兵外,衛隊長一人面色蒼白地獨自在低頭徘徊。我趨前問他槍擊經過。他說:「當請願民衆洶涌來臨之際,一衛兵上前說明長官即將出來接見講話,請大家稍安毋躁。叫囂之聲方停,突有一壯漢從人羣中躍出,搶奪衛兵手上步槍,兩人爭持不下。我上前勸解,那人忽棄步槍,轉手奪去我腰際的手槍。我怎容武器被奪,掏出胸前備用的另一手槍,向那人足部開槍示警,那人反手還擊。這兩聲槍響,引發了人羣中持槍者與其他衛兵的短暫交鋒,致有五人傷亡,羣衆中有六人被捕,其餘均棄物散去。因長官嚴令軍警不準開槍,我卻被迫情急違命動武,勢將遭受懲處,故而惶恐不安。」
長官主臺之初,即廢除行政機關設置崗警守衛的陋習,使人民可以自由出入,公署向無軍警守衛。此次因肇事羣衆已有襲擊公務機關及毀物傷人的過激行動(按:羣衆在當天早上已先後攻擊了專賣局臺北分局、總局,以及前任現任專賣局局長私宅,造成二死四傷及公私財產損害),警總爲安全起見,乃派一隊衛兵駐守,以防不測。我不知道衛隊是否配置機槍,但我在當時未聞機關槍聲。果如外間所傳,衛兵在公署頂層架機關槍向密集的請願人羣濫施掃射,傷亡者何止五人。
當天臺籍國大代表謝娥女士發表廣播演說,呼籲羣衆勿打外省人時曾說:「未聞機關槍聲」。隔日其住宅及經營的醫院俱遭羣衆搗毀,她適因事外出而倖免身受傷害,自此無人再敢質疑公署衛兵以機槍掃射請願民衆之說,中外輿論遂以作爲政府殘民的佐證了。
請願羣衆於撤離公署廣場以後,即在全市街頭打殺外省居民,凡穿中裝而不諳臺語及日語者,不分男女老幼,俱遭兇毆或殺害。據當天目擊者告我,情緒激動的民衆所持兇器,除日本武士刀及鐵棍外,還有土製的四圍佈滿鐵釘尖端的木棍。口稱請願而身懷此等兇器,足見是有備而來,並非臨時起意的突發行動。
臺北市的街上此時無異是外省居民的人間地獄。柯參謀長(按:柯遠芬)此時才宣佈戒嚴並出動士兵乘車巡邏市區,多遭羣衆攔車搶奪武器,不斷引發衝突,造成若干傷亡,非但無濟於恢復秩序,益增情勢險惡。柯參謀長何以遲未宣佈戒嚴,以致失去制暴先機,迄今無人知曉。可能是他和警務處長鬍福相之間的矛盾使然,要至警方束手無策之後,他纔出面收拾殘局以顯其能。但到暴亂擴大以後,他亦因兵力單薄而回天乏術矣(我知柯遠芬擬掌握警權,但長官認爲警政應由專業人員主持,未允所請,而柯、胡二人從此失和)...。